文/羊城晚報全媒體記者 錢瑜

8月10日,澳門特區政府宣佈,自8月12日零時起,從澳門進入內地人員,如14天內,無"外國或香港及臺灣地區旅居史”,且持7天內有效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或包含7天內核酸檢測陰性信息的 “健康碼”,各地不再實行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措施。各地海關僅對口岸檢疫發現的 “四類人員”( 新冠肺炎確診患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觸者、有發熱或呼吸道症狀者)進行採樣檢測並採取相應措施,對於其他人員不再進行採樣檢測。

另外,自8月12日起,恢復辦理珠海市居民(含居住證持有人)赴澳門旅遊簽註(含個人遊、團隊遊)。

澳門社會文化司司長歐陽瑜10日出席新型冠狀病毒應變協調中心記者會時表示,關於恢復內地與澳門人員正常往來的新措施設有熔斷機制,當澳門疫情反彈,風險等級調整爲中高級別時,中止實施上述措施,恢復執行入境內地人員原則上一律集中隔離醫學觀察14天有關措施,直至澳門疫情風險等級評估爲低風險。

據悉,根據全國聯防聯控機制,一個地區出現一個本地個案就已經列爲中風險地區,如超過10個個案列爲高風險地區。

對於即將實施的新措施,歐陽瑜提醒澳門居民,若到廣東省以外地區,需要向衛生局申請核酸檢測的紙本報告,以便向當地海關或酒店等機構出示。衛生局發出的紙本報告列有兩個電話可供查詢。另一方面,內地旅客入境澳門時,也必須出示核酸檢測報告。廣東省居民的核酸檢測結果會在“粵康碼”上顯示,內地其他省市的居民則須出示核酸檢測的紙本報告。

來源 | 羊城晚報羊城派責編 | 馮小靜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