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李鳳文系中國知名財經評論員

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終於“靴子落地”。最近經國務院同意,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部門審慎研究決定,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至2021年底。

2018年4月,央行及有關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規範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隨後根據不同監管分工,一系列監管規定陸續出臺,資管行業監管制度體系得以不斷完善,有效推動了資管業務平穩轉型、規範整改。在各方共同努力下,資管亂象得到有效遏制,影子銀行風險顯著收斂,資管業務逐步迴歸本源,呈現穩健發展的態勢。

央行數據顯示,5月末資管產品的同業資金來源佔其全部資金來源的比重爲49.8%,比年初下降了1.2個百分點;資管產品的負債槓桿率平均爲107.7%,比年初回落了0.9個百分點;5月末淨值型產品募集資金佔全部資管產品募集資金的餘額爲60.3%,比年初高了4.9個百分點;非標準化債權規模同比下降7.6%,比年初多下降1.2個百分點。

不過,按照新規安排,資管業務過渡期時限設定在2020年底。但由於存量資產規模較大、各家機構處置進度不一、加之疫情影響致使處置困難加大等,業內更加期盼過渡期能夠延長。據普益標準調研統計,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全市場銀行機構理財產品淨值化轉型進度爲53.82%,較上季度環比上升2.43個百分點。具體來看,城商行最高爲54.87%,但仍不及六成,而農村金融機構理財產品淨值化轉型進度不到50%。由此可見,各類銀行機構理財產品淨值化轉型壓力較大。

應該說,央行等部門此次延長資管新規過渡期,綜合考慮了疫情衝擊、宏觀環境、市場影響、實體經濟融資等因素,是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作出的決定,堅持了資管新規治理金融亂象、規範健康發展的初心和底線,是非常及時的。此舉有利於減輕疫情對實體經濟和金融市場的不利影響,提振資本市場信心;同時也有助於平穩推動資管新規實施和資管業務規範轉型,對於紮實做好“六穩”工作,全面落實“六保”任務具有重大意義,乃多贏之舉。

資管新規延長有助於緩解疫情對實體經濟的影響。受疫情影響,一季度我國經濟跌入低谷,二季度雖然有所回升,但國際國內諸多不利因素仍然存在,世界經濟環境不利影響依舊較大,經濟發展仍然面臨嚴峻挑戰。金融監管部門及時調整監管政策,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實體經濟的支持力度,能夠有效緩解疫情衝擊。事實上,經過近兩年多的治理,我國資管產品風險得到控制,在服務實體經濟方面也發揮了更有效的作用。5月末,資管產品的底層資產配置到實體經濟的餘額爲39.3萬億元,佔全部資產的43.6%。突發疫情進一步惡化了企業的資金面,此時延長過渡期能夠給企業更長時間準備,充分體現了金融與實體經濟共生共榮的原則,避免集中處置給實體企業等融資主體帶來信用收縮壓力。

資管新規延長有利於防控金融風險。受疫情影響,目前銀行業不良貸款呈現“雙升”的態勢,給銀行業的經營帶來較大壓力。如果按照原有期限要求處置資管產品,規模龐大的表外理財回表,將使銀行面臨鉅額風險資本計提,無疑會給經營管理和風險防範帶來嚴峻挑戰。資管新規的延長給壓力較大的金融機構以喘息機會,同時針對個別難度較大的機構將採取個案處理的方式,並實施差異化監管措施。如此規定,更利於應對和控制可能產生的金融風險,同時也將引導資管行業爲資本市場提供長期穩定資金支持,有助於資本市場的穩定。

資管新規延長有利於推動資管存量業務整改平穩進行。新冠肺炎疫情從資金端和資產端,對資管業務產生了雙向衝擊,尤其是在資產端,部分行業、企業經營困難加大,一些投資項目原有還款安排面臨調整。適當延長過渡期,能夠緩解疫情對資管業務的衝擊,有利於緩解金融機構整改壓力。過渡期延長體現了監管部門“以時間換空間”的思路,不僅能夠有效緩解金融機構面臨的實際困難,更重要的是有助於鞏固前期轉型成果,同時也給金融機構更多時間提高發行新產品承接老資產的能力,有利於支持資管產品加大對各類合規資產的配置力度。

不過,爲確保整改工作在過渡期內平穩有序推進實施,監管部門明確要求落實金融機構的主體責任,對於未按計劃如期在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務的金融機構,除在監管評級、宏觀審慎評估、開展創新業務等方面採取懲罰措施外,還將根據不同情況採取監管談話、監管通報、下發監管函、暫停開展業務、提高存款保險費率等措施。對於個別機構弄虛作假或選擇性落實相關要求等行爲,監管部門將採取監管處罰措施,以此推動資管業務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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