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律师团队

在房屋征收过程中,评估报告是重要的文件,对评估报告不可掉以轻心,应引起高度重视。

被征收人收到评估报告后,应首先阅读评估报告,看看评估报告中有没有漏项。

其次,看看评估报告对各项的评估是否公平合理。

第三,如果对评估报告有异议应当在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十日内申请复核评估。

第四,申请复核评估的应当向原评估机构书面提出,注意,应当有接受人的签收。

第五,对复核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申请专家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

京坤律师提醒,被征收人选定评估机构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是协商补偿的依据,也是征收人作出征收补偿决定的基础。被征收人收到分户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进行评估,对重新评估的评估报告不服的,可以申请专家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果被征收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征收人没有重新进行复核评估也未给予答疑,不能依据原评估报告直接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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