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毒蕉

最近馬航MH370再一次上了熱搜,重新掀起人們對這件不解之謎的熱情,導致大波蕉友在後臺追問這裏面的貓膩!

關於這點我這樣說吧,這個星球上有着大量“說不清道不明”的絕密等待人類來開解,不過這裏面至少有百分之50是“自造”的。

的確那些長期居於全球最詭異的十大區域榜裏的地方,都有着各自種種可怕的靈異傳說,但其實這裏面的水很深,百慕大魔鬼三角洲就是其中一個。

今天我說的一件著名劫機懸案,也是被傳說發生在這個區域的上空,當事人劫機後在經過百慕大這片神祕區域時,掉進了這裏面的時空之門,從此消失得無影無蹤。甚至後來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財力調查了47年,依然束手無策。

然而這宗被FBI最終定性爲死案的事件,事實上根本不是什麼詭異的靈異事件,只是披着靈異的外衣,內裏則是一個人爲的局……

警諜暗戰

這個局的開始首先要由兩“大豬蹄子”說起,他們分別是FBI和CIA,兩家在世人眼中老美的情報巨頭。

雖然他們在現實中存在感表現得最多的,還是在好萊塢電影裏,但事實上很多人一直對這兩家傻傻分不清楚。粗略點說,這兩兄弟按照職能劃分,FBI更偏向警察,被限定在法律框架下,頂頭上司是司法部,手頭有執法權,而CIA是專門搞諜報,不受法律限制,手中沒有執法權,頂頭上司就是總統。

大哥FBI一出生就是衆星捧月,在國內當警察,在國外搞諜戰,業務範圍廣得很。本來在老美他算是獨生子,萬千權力集一身,可惜嘚瑟太久過了頭,在二戰時,情報工作出錯導致戰爭一度失利,時任總統一怒之下就趁機把對外的諜報工作給分割出來,誕生了CIA這個小弟。

小弟CIA天生浪得飛起,仗着總統親爹持續大筆“不透明”資金援助,處處搶FBI的風頭。不過話又說回頭,剛成立時的CIA確實還羽翼未豐,在一些案件上還是想要大哥幫手的,可這小氣的大哥不但不幫,還利用法律武器,抓CIA的線人和特工。日子久了兩家關係自然冰封三尺,誰都想搞死對方,一家獨大。

就在兩家暗地裏鬥得不可開交之際,“越戰”爆發,那時主力負責情報的CIA出現嚴重的失誤,冷眼旁觀的FBI見小弟好不容易出岔子,把握機會在總統同國會面前參了他一本,說小弟劍走偏鋒不依法辦事。不敵國內重重壓力,總統只能秋後算賬給CIA來個大整肅“減負”,一下子數千名CIA特工,因“違法”被除名,失去庇護直接送到法院起訴清算“罪行”。

就在FBI以爲打着法律牌而無往不利,即將把CIA搞下去之時,一個扭轉形勢的拐點出現了……

完美劫機案

在CIA被減負的1971年感恩節,一架美國西北航空波音727-100客機,被一名穿着西裝化名“庫珀”劫機犯,用公文包炸彈劫持迫降。他要求FBI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籌備總額二十萬的20美元面值鈔票(不連號)以及四個降落傘(民用)

成功得手後,“庫珀”放走所有乘客,再次挾持餘下的機組人員重新起飛,並讓飛機保持一定高度、速度飛向另一指定目的地。傳說就在飛機飛到百慕大三角洲區域時,他便打開飛機尾部門梯帶着戰利品和降落傘一躍而下,從此消失得無影無蹤。

美國法律規定,如果罪案跨州或影響惡劣重大,FBI必須全權接管調查,然而這劫案實在過於完美。劫機犯對這款波音客機十分了解,本人極具反偵察意識,無論是對峙途中多次察覺到FBI有意製造突攻時機,還是事後遺留現場帶着DNA信息的領帶,據目擊全程的空姐描述畫出來的面容,和機艙內十幾枚無效指紋,個個看似都是突破口,實際都是空歡喜,從來沒人真正對得上。束手無策的FBI一查就是四十多年,連影都沒抓着,最後宣佈這案子就是死案,不查了。

真相

其實再完美的犯罪都有破綻,即使是有動機有預謀的犯罪,FIB之所以不查,不是查不出,而是死要面子活受罪。

就在案發後不久,美國數家報館陸續收到一份,內容奇怪雜亂看上去像是惡作劇的信件,加起來一共有五封。本來報館收到這樣的信都是要丟掉的,但奈何這些信件上的署名都是劫機犯“庫珀”,爲了蹭熱度,報館給紛紛登報了,意識到問題的FBI見狀,馬上衝到報館以相關調查證據爲由給統統沒收了。

最後一封信裏“庫珀明確表示:“如果被抓,我希望能獲得聯邦情報機構的‘免死金牌’(get-out-of-jail card)”。

原來這些信件是“庫珀”有意通過媒體,告訴同夥自己依舊活着。並且根據信上部分縮寫字母,和一組專門用於指明打字機輸入的神奇數字,解讀出的內容得知,劫機犯“庫珀”其實是一位CIA的祕密情報人員。

也就是說“庫珀”在CIA的指揮下,同一班全程精心策劃的特工相互配合,一人演繹出所謂歷史懸案完美犯罪,其實不過就是一個局,目的就是對FBI發動挑戰給報復回去。

只不過作爲警察部門的FBI,手握法律利器卻在這種時候成了作繭自縛,一來美國警察系統法律給予的枷鎖太多,爲了保障人權不可能出現嚴刑逼供,就連驗證個DNA都得拿出有力證據給法官批准纔行。

再者嫌疑人依舊受法律保障,有人權,有權沉默,除非FBI自己能挖到決定性證據,不然就只能等嫌疑人自己開口把證據吐出來。

這次CIA延續了一貫踩着法律界線的特性,就是浪得你牙癢癢。劫機案裏留下給FBI“查”的證據,哪怕一度公之於衆的信件被破譯,依舊無法夠得上法律的“有力”標準,FBI只能忍下這口氣,默默給死對頭打起掩護(因爲暗戰一旦上了檯面,對誰都沒好處),一邊找各種藉口壓下這些年來民間不斷爆出的證據,一邊又爲了顯示FBI並非無能不作爲,但凡有點可能都上去“排查”一遍。

這一戰,FBI可謂輸得很徹底。

世界上哪有那麼多巧合,有的只是蓄謀已久。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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