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公安局民联派出所在持续践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工作中,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从基础做起,从服务群众做起,把矛盾纠纷调解搬到了群众家门口,积极组织当事人双方面对面交流,通过协商、调解,将一起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0年8月1日12时许,民联镇郭湾村村民张某华在本村磨坊推磨时,因挪动自家的电动三轮车不慎撞到磨坊用来过磅的枰称,导致枰称把前来推磨的民联镇龙山村村民吴某云挤在了磨坊门砖柱子上。后经检查,吴某云三根肋骨骨折。

事发后,双方就吴某云住院、治疗及恢复期间的费用赔偿问题发生纠纷,双方多次协商未果,一直未就此事达成协议。为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民联派出所与民联镇政府、郭湾村委会、龙山村委会组成联合调解小组,于8月11日晚在郭湾村委会对该起纠纷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赔偿问题各执己见、情绪激动,所长王华成同志从法、理、情的角度,耐心向双方讲解相关法律规定,摆事实讲道理,讲双方作为相邻村庄居民的情谊,双方当事人的情绪才慢慢平复下来,心平气和的坐在一起进行协商。经过不懈努力,双方终于就赔偿金额问题达成一致并当场履行,矛盾纠纷圆满解决。

此次矛盾纠纷的调处过程中,民联派出所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落实“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宗旨,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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