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常開車最怕遇到惡意別車

路怒症“狹路相逢”甚至大打出手

近日 在北滘就發生一起別車事件

除了二輛車兩敗俱傷之外

其中一車輛還撞到路邊警務設備

8月4日17時15分許,佛山順德公安交警大隊接報警稱,在北滘三桂大道發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輛小汽車與麪包車發生刮擦,麪包車駕駛員在避讓的過程中還撞上路邊警務設備

交警迅速趕到現場,發現麪包車車頭左側有明顯刮擦的痕跡,右側車頭損毀嚴重,前方不遠處一輛小汽車右側車頭有刮擦痕跡。

民警對2個駕駛員分別進行酒精呼氣測試及尿液檢測,排除了酒駕、毒駕的嫌疑。經詢問雙方當事人得知,雙方車輛在行駛途中,前車司機有鬥氣成分不讓後方車輛通行,來回肆意變道,導致兩車發生刮蹭造成事故。

原來當天下午,範某駕駛小汽車與蘇某駕駛的麪包車一前一後,經三桂大道往105國道方向行駛。由於蘇某趕時間,打算超越前方由範某所駕駛的小汽車,但小汽車卻一直左右來回變道,不讓後方車輛超車。

在行駛一段距離後,麪包車逮到機會加速超越了小汽車,但小汽車卻一直加速與麪包車並行,行駛至碧桂園橋底時,小汽車強行變道,導致兩車車頭髮生碰撞,麪包車在避讓過程中撞上路邊警務設備。

事後,範某表示,當時覺得麪包車一直想“別”他的車,他才強行超車的。民警對範某這種不顧安全,開鬥氣車的危險行爲給予了嚴厲地批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民警對範某進行了罰款處罰,並判定該事故由範某負全部責任,承擔兩車的修車費用及對撞損的警務設備賠償。

對於開鬥氣車這樣的行爲

完全沒有必要

因爲

真的是太危險了...

↓↓↓

“相愛相殺式”

也有“自殘式”的

更危險的是“害人害己式”

交警部門提醒:駕駛員要切記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在道路上駕駛要互相禮讓,勿與人互相搶道,不開鬥氣車、野蠻車,共同營造良好的文明交通環境。

來源 | 順德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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