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贺州城区发生了一起“碰瓷”诈骗案件

事主报警称他驾驶汽车超车时“碰撞”骑着共享单车的人

“受害者”拨打所谓“110”电话报警后

被警方要求双方私了

什么?警方现场都还没有去

直接在电话里说“私了”

其中肯定有蹊跷

案件回顾

2020年7月27日,寿城巡警接到黄先生报案称,在绿洲家园小区附近路段与共享单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害者”打110报警却被警方要求双方私了,赔偿“受害者”3000元。事后车主觉得事情有蹊跷,查看车上的行车记录仪认为是被一伙人以“碰瓷”的方式诈骗。

民警接到报案后,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核实,证实未发现有该起交通事故警情,民警马上立案进行侦查,在调取车主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后,通过多种手段对嫌疑人的行动轨迹进行研判,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

在案发两小时后,民警在贺州市平安路某酒店内,将6名犯罪嫌疑人一网打尽。经审讯,该团伙对用共享单车“碰瓷”诈骗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6名犯罪嫌疑人均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把同伙电话存为“110”进行诈骗

办案民警介绍,“碰瓷”案一般为团伙作案,不法分子选择在较为狭窄、偏僻或者车速较慢的路段实施。先由其中一人驾驶车辆慢速行驶,当后车变道超车时,另一名在旁边或骑自行车,或扛着竹竿、水管步行的同伙就会借机“被蹭倒”,并迅速把准备好的一小试管不明红色液体涂抹在脸颊、耳朵等部位制造“流血受伤”的假象。

如果事主没有停车,团伙车辆会上前截停事主,告知其撞到行人,并充当“好心人”调解。其间,“受害人”会抢先拨打以“110”字样存储,实为同伙号码的私人电话,然后让事主跟电话里由同伙假冒的“警察”对话,劝事主私了,事主一看到电话屏幕上显示的是“110”,就信以为真是公安机关,很容易降低心理防线而中了圈套,就跟“受害人”达成了赔偿协议。

寿城巡警提醒:

1、广大车主提高防范,当车行至转弯或交通混乱路段时要精力集中,任何时候都不要有交通违法行为;

2、同时,“谢绝”好心人的调解,坚决表明先送伤者就医检查、了解伤情的态度,并及时报警,切忌“私了”。

3、有条件的车主建议安装行车记录仪,也可以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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