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海口8月13日訊(記者周曉夢 通訊員程明明 楊秋麗)8月13日,海南日報記者從省生態環境保護百日大督察(以下簡稱大督察)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大督察開展一個多月以來,各項工作正有序開展,各督察組積極梳理發現問題,堅持督戰一體,與所進駐市縣協同推動整改。

10個督察組進駐各市縣以後,分別在當地開展了調閱資料、集體座談、個別談話等系列工作,並針對一些重點難點問題進行現場檢查和暗訪工作,根據實際情況向所進駐市縣交辦了反饋問題清單。經初步梳理發現,全省各市縣在城鎮農村生活污水、垃圾處理、農業面源污染等領域存在着共性問題。

近日,第十督察組對樂東黎族自治縣佛羅溪斷面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溪流斷面周圍存在較多建築垃圾和生活垃圾,附近挖魚塘棄土拋棄在河道上,侵佔河道現象嚴重,河湖清“四亂”(清理整治亂佔、亂採、亂堆、亂建)落實不到位,河湖長制管理相關制度落實流於形式。

第八督察組在東方市江邊鄉走訪時,現場覈實了中央環保督察信訪件辦理落實情況,並組織相關負責人座談,查看農村污水處理、農業面源污染等情況。在走訪時,該督察組發現,江邊鄉存在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站建成近1年卻尚未驗收投入使用的問題,爲此督察組立即發督察函,要求東方市儘快解決。

督察工作明確,各市縣、各部門對環境問題要分類施策,精準紮實推進整改。對短期能夠解決的問題要立行立改,及時辦結;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要明確整改目標、措施、責任、時限,做好整改計劃安排;需要長期持續整改的制度層面問題,要把眼前需要與長遠謀劃結合起來,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按照督察工作階段安排,今年9月16日至10月10日將彙總督察報告並報批、反饋,相關督察情況也將定期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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