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养这些“宠物”竟然是违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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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宠物的意义在于
物质上是我们在养它
但精神上是它在养我们
它让我们远离孤独、悲伤和痛苦
取而代之的是陪伴、温暖和爱
这也是大家爱撸猫撸狗的原因
但没想到除了常见的猫狗兔等
居然还有人想养这些“宠物”?
这是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试探
近日
在佛山高明合和大道
执勤点警辅人员对一辆白色轿车
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
该车尾箱放有一个白色编织袋
编织袋内的物品不断抖动
▲警辅人员对车辆尾箱进行检查
民警迅速打开编织袋
里面露出2只灰色鸟类
而面对民警的询问
车主陈某表示
并不清楚是什么动物
▲编织袋里装有2只灰色鸟类
民警通过查阅《野生动物图鉴》
发现这2只鸟类疑似“夜鹭”
属于国家“三有”、广东省重点保护动物
▲民警翻阅《野生动物图鉴》
▲图鉴中找到该鸟类极似“夜鹭”
经过进一步询问
陈某称家中小孩喜欢鸟类
自己下乡游玩期间
看到2只小鸟十分可爱
于是从别人手中买下来
准备带回家给孩子当“宠物”
▲夜鹭(图片来源于网络)
了解情况后
民警将鸟只及涉事人员
移交森林公安处理
经有关部门鉴定
该鸟类为夜鹭(俗称:夜游鹤)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陈某被依法罚款3000元人民币
▲民警正办理移交手续
小编提醒大家
在养宠物前要做好准备工作
了解它是否属于受保护野生动物
切勿因个人的喜好漠视法律规定
否则会被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同样因养“宠物”而处罚的
还有下面这名男子
7月上旬
中山古镇警方接连收到多条线索
有人疑似在网上售卖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民警迅速开展侦查工作
随即查获多起
驯养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案
7月2日23时许,民警在中山市南区大新路附近路段抓获嫌疑人吴某坚(男,26岁,广西玉林市人),查获疑似黄喉拟水龟3只(活体)。
7月6日9时30分,民警在海洲村万科城附近抓获嫌疑人袁某照(男,33岁,广东中山人),查获疑似黄缘闭壳龟5只(活体)。
7月6日16时30分许,民警在古镇镇曹三大街附近抓获嫌疑人汤某聪(男,29岁,广东中山人),并现场查获疑似娃娃鱼2只、安南龟2只和黄喉拟水龟35只(均为活体)。
7月8日9时30分许,民警在古镇镇曹兴东路附近抓获嫌疑人黄某南(男,58岁,广东中山人),现场查获疑似黄喉拟水龟166只(活体)。
经华南动物物种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娃娃鱼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Ⅰ,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
安南龟、黄喉拟水龟、黄缘闭壳龟已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Ⅱ,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经查,四人在未取得
驯养繁殖许可证的情况下
私自进行驯养繁殖
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
期间准备在网上出售时
被民警及时抓获
目前
广东省渔政总队中山支队
已对上述野生动物予以没收
并对汤某聪、黄某南处以行政罚款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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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CITCE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实施条例》第三十条: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证或者超越驯养繁殖许可证规定范围,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没收水生野生动物、吊销驯养繁殖许可证。
警方始终对
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行为
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市民群众如有发现相关线索
可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 丨 平安南粤
编辑 丨 方羌、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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