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11时30分时许,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四大队民警接到一名男子报警称,在沙坪坝区歌乐山镇静石湾组天歌幼儿园路段,发生一起事故,急需判定责任。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前往处置。只不过,当时发生事故的轿车与厢式货车已经撤场。按照报警男子的说法,两辆车都是他所有。事发前,厢式货车与轿车分别位于一个下坡路段的顶部与中部。事发时,男子驾驶轿车倒车,没想到,一不注意,轿车撞到了厢式货车。

“保险公司报告过这种案例,为了骗保,有人用自己的车撞自己的车。”民警带着疑问,调取并查看了事发现场的公共视频。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报警男子果然撒了谎。

按照法律规定,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两车均为同一人所有,但是要按照车辆划分责任。也就是说,应该承担责任的是原本停在轿车上方的厢式货车。然而,报警人男子表示,轿车有保险,厢式货车没有保险。最终,报警男子放弃了责任判定,不再找保险公司理赔。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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