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得知自己已與5人登記結婚時,當場就蒙了......這件事情嚴重影響了我的正常生活,現在法院終於幫我解決了問題!”身在河南的尚女士通過南通法院支雲庭審系統在線向南通開發區法院法官致謝。

此前,尚女士曾5次“被結婚”,導致自己真正要結婚時被民政部門拒之門外。13日下午,南通開發區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尚女士訴如東縣民政局行政登記一案,判決撤銷被告如東縣民政局拒絕糾錯的答覆,確認尚女士與第三人沈某某在如東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辦理的婚姻登記無效。

去領結婚證

卻被告知已結5次婚

去年12月,尚女士與男友戀愛修成正果,兩人相攜前往民政局領證。令她沒想到的是,本該是一樁喜事,卻生生變成了驚嚇。

在婚姻登記處,尚女士被告知,自己在2004年9月至2005年7月間,先後與5名男子分別在山東鄒城、河北定州、河北圍場、安徽阜陽、江蘇如東登記結婚,故不能再辦理結婚登記。

莫名其妙“被結婚”,而且還是五次。尚女士意識到,自己的身份信息可能被盜用了。她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同時以他人冒用其身份辦理婚姻登記,致使其本人無法辦理婚姻登記爲由,要求包括如東縣民政局在內的五地民政部門撤銷其相關的婚姻登記信息。

覈實確認

身份信息被冒用

對尚女士的訴求,如東縣民政局在答覆中以該局沒有撤銷權限爲由拒絕了尚女士的申請。無奈之下,尚女士來到南通開發區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撤銷“五婚”中的一起,即如東縣民政局在2005年7月作出的尚女士與沈某某的婚姻登記。

受理該案件後,承辦法官立即前往如東向沈某某及其家人、鄰居進行調查。法院瞭解到,15年前,沈某某的確與一名跟尚女士同名的女子在如東縣民政局的婚姻登記處辦理了結婚登記,該女子持有尚女士身份信息相同的身份證和戶口本。

婚後,這名與沈某某結婚的女子不知去向。但沈某某及其家人、鄰居看過尚女士的照片後一致確認,尚女士與當年跟與沈某某結婚的女子並非同一人。

法院判決

民政部門刪除錯誤“婚史”

考慮到尚女士人在河南且有孕在身,疫情防控期間不便來通參加庭審,當天,南通開發區法院依託支雲庭審系統,遠程連線,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

法院經審理認爲,本案系一起被他人冒名登記的案件,如東民政局將毫不知情的尚女士登記爲婚姻一方,婚姻登記重大、明顯違法,系無效行政行爲。而且,尚女士的“婚史”仍存於全國婚姻登記系統之中,該無效行爲對其婚姻自主合法權益造成持續侵害。如東民政局作爲登記機關應當履行糾錯義務,主動依法進行補救,而不能以沒有職權爲由放任該錯誤信息的存在,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法院要求被告於判決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內對原告的錯誤婚姻登記信息予以刪除。

“近些年,‘被結婚’‘被就業’‘被法人’的問題時而發生,而這些侵權行爲又往往涉及最敏感的身份、財產等個人信息,給人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帶來較大困擾。”南通開發區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張志新希望這起案件能夠引起相關職能部門的重視,推動部門積極履責,該糾正的糾正,該恢復的恢復,主動減輕受害者的維權壓力。

莫讓個人信息泄露

損害民衆安全感

案件審判告一段落,被困擾數月的尚女士也可以稍稍寬心。但擺在人們面前的,還有更多疑惑:尚女士的身份信息當年是如何泄露出去的?那5個冒充尚女士的人是從哪裏得到她的身份信息的?除了用假證件結婚,這些人是否還用她的身份信息做過其他違法之事?……

尚女士的遭遇,也絕非偶然。近年來,有關個人身份信息被他人盜用結婚、上學、貸款、作擔保的新聞時常見諸於報端網絡。僅最近一段時間,就有“四川女子被貸款1200萬”“山東農家女被冒名頂替上大學”等多個事件持續發酵,被公衆熱議。由此也引發對“背後是否存在灰色利益鏈”的追問。

在身份信息盜用事件的一次次曝光中,公衆安全感也在一點點流失。公衆對個人信息安全的焦慮,正成爲當前個人安全感缺失的重要源頭。人們不禁會問:我的個人信息會不會也被無意中泄露了呢?而一旦個人信息被自己或其他主體疏忽泄露,輕則會遭遇垃圾短信、電話、郵件等的頻繁騷擾,嚴重的,甚至可能成爲詐騙團伙威脅生命和財產安全的導火索。

期盼有關信息安全的立法加快腳步,有關信息安全的監管制度進一步完善,早日補足影響公衆安全感的這塊短板。

來源 江海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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