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六稳”“六保”

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为进一步立足审判职能,聚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热点,确保国家惠企惠民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不断优化司法服务工作机制。日前,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按照上级法院相关要求,研究制定《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关于扎实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

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顺利实施,该院在广泛征求各业务庭室意见建议的同时,认真查找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的切入点,自主创新研究解决实际问题的工作举措,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制定了具体《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包括诉前、诉中、诉后、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20项规定。通过细化职能分工、明确责任要求,找准司法服务保障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实施意见》重点突出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惩处涉疫、破坏交通秩序、哄抬物价、涉黑涉恶等刑事犯罪;准确把握执行查封措施的法律界限,依法执行疫情期间减免租金的政策规定,精准适用失信惩戒和限制消费措施。与此同时,对因受疫情影响的行政机关行政行为、民营企业合同履行问题,以及涉及居民就业保障、涉农涉牧纠纷等案件,也制定了相关举措。

该《实施意见》的出台并认真贯彻落实,必将为推进我市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振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文字:刘亚莉

责任编辑:侯玉丽

审核:陶卫江、牛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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