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云/新疆日报讯(文/记者 郭玲 图/视频 记者 豆兴军 尹通元 加那提·托力肯)现在社区每天要给所辖居民做三次体温检测,这样做有必要吗?8月15日17时,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就乌鲁木齐市新冠肺炎疫情和防控工作举行第二十九场新闻发布会,乌鲁木齐市疾控中心副主任文国新介绍了体温检测工作情况。

文国新表示,测量体温是筛查新冠肺炎患者的基本手段之一。人体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后的一个重要表现就是持续发热,并伴有咳嗽、胸闷、乏力等症状。虽然发热不是确定新冠肺炎的唯一标准,但是观察体温变化,仍然是发现新冠肺炎感染者最简单直接的一种方式。所以对居民每天进行3次体温检测很有必要。

文国新进一步解释了为什么要进行3次测温。他说,主要有以下考虑:

一是人体体温的不确定性。在医学上,人体的正常体温一般是36.5℃—37.2℃,但是每个人的基础体温并不相同,有的略低,有的略高。此外,受环境和时间影响,正常人同一天内,上午和下午体温也是有差别的,一般是下午比上午要高一些,但幅度不会超过1℃。同时,每个人对体温的敏感度不一样,有的人耐受性比较强,而有的人比较差。比如有的人体温到了38℃仍没有明显感觉,有的人体温达到37℃就很难受了。因此,如果每天只进行一次测温,不能及时准确了解居民的体温状况。

二是发热标准判定的需要。在医学上,我们把37.3℃视作人体发热的一条临界线,当人体体温达37.3℃就属于发烧异常体温。在此基础上,发热又根据温度区间分为低热(37.3℃到38℃)、中度发热(38.1℃到39℃)、高热(39.1℃到41℃)、超高热(41℃以上)四类,因此,一日进行三次测温可以帮助我们更加真实地监测居民健康状况。

三是发热原因的多样性。由于引起发热的疾病很多,比如普通感冒、普通细菌性肺炎,甚至肠道感染等普通疾病也可以引起患者发热表现,或者出现泌尿系统感染时,也可引发患者的发热表现。对此,需要通过连续、多次的体温检测,才能帮助我们及时对体温异常的居民,做进一步的检查和诊断。

文国新强调,社区工作者、志愿者在上门给住户测量体温时,在自身防护上要做到戴口罩、穿防护服,并携带消毒喷剂。在测量体温时应与住户保持一米距离,用非接触式体温计为居民测温,测完体温,居民关门后,对非接触式体温计进行消毒,并同时对地面进行消毒后,进行下一家的体温测量,最大限度避免交叉感染。一旦发现体温异常,及时向社区报告。

“我们也一定会进行科学甄别和判定,采取必要措施,保证大家生命健康。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社区工作者,做好每天体温测量工作。”文国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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