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陈彦霏 实习生 周天健 郭晨

8月 15日,封面新闻记者通过李思侠提供的重审《刑事裁定书》了解到,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认为石泉县人民检查院要求撤回起诉的理由成立,准许其撤回对被告人李思侠、张海成、魏智波的起诉。

刑事判决书

2019年,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李思侠等寻衅滋事罪。6月13日,石泉县人民法院一审决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另两名村民也同样获刑。一审判决后,包括李思侠家人、代理律师及部分村民均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2020年7月28日,经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且在案件审理中违反诉讼程序。裁定撤销一审刑事判决,发回重审。重审期间,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不符合起诉条件为由,要求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撤回起诉。

据封面新闻此前报道,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双喜村原村民李思侠曾是陕西一家大型国企的女工程师,多年以来组织双喜村村民张海成、魏智波等人联名通过网络发帖、举报等方式,反映双喜村两石料厂污染环境、损毁道路情况,称石料厂无证非法经营、政府相关部门不作为。

资料图

2018年9月17日,李思侠在西安市高陵区长庆西路附近常住的小区被警方带走。当日,李思侠因寻衅滋事罪被石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3天后,由石泉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一个月后,双喜村另两位村民张海成、魏智波也被抓,涉案罪名和李思侠一样:寻衅滋事。

2019年2月12日,李思侠与另两名双喜村村民张海成、魏智波被石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起公诉。检方认为,李思侠等人的举报存在夸大和诽谤,设限宽墩导致村民出行不便,在换届选举中“以维护村道、防止权力旁落为由,煽动村民为魏智波投票”,三人共同犯罪部分已涉嫌恶势力犯罪。

2019年2月27日,李思侠案在陕西省石泉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在法院当日发布的宣传稿中,此案被称为“石泉法院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审理的石泉县首起涉恶案件”。 该案究竟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案件成为控辩双方争论焦点。

2019年6月13日,安康石泉县法院对此案一审宣判。一审法院并没有认可对李思侠等人“恶势力”的指控,但仍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李思侠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另两名村民也因此获刑。一审判决后,包括李思侠家人、代理律师及部分村民均表示不服,并提出上诉。

今年6月9日,此案二审曾开庭审理,但庭审期间,因控辩双方对证据等存在争议,二审法院合议庭一度宣布休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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