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8日上午10左右,一位群众将上面写有" 社会良知,正义卫士"的警旗送到纳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四中队办公室,表示对交警的感谢!

原来,8月1日,纳雍县姑开乡群众杨某(男,30岁)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普通二轮摩托车从纳雍县姑开乡乐园街上往姑开乡永德村田咪寨方向行驶,晚上八点,行驶至该乡乐园中学路段处时,撞到行人马某龙后,驾驶车辆逃逸现场,造成马某龙受伤。

案件发生后,纳雍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迅速开展侦破。经过调查、取证,最终将肇事逃逸者杨某抓获。双方达成赔偿谅解协议。杨某接受了交警的处罚。马某对交警表示感谢,特制了一面警旗赠送队。

素材来源:纳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李顺邦 编审:刘 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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