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于2016年3月1日起实施,同年,七里河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100家“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之一。近年来,七里河区法院将家事审判制度作为一项系统工程来抓,在思想上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确定派出法庭作为专业家事案件的试点单位,抽调政策法律意识强、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专职审理家事案件,从人力、物力上确保家事审判改革的顺利开展。七里河区法院以“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标,在家事改革工作中先行先试、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实施“五项制度”,推行“四步工作法”,形成“卢大姐”工作室、“婚姻冷静期”及“亲子互动探视室”制度三大亮点,取得了引领良好家风的社会效果和家事和谐法治的法律效果,创出了具有七里河法院特色的家事案件审判模式。截止目前,七里河区法院共受理家事案件2762件、结案2633件,结案率95.4%,调撤率55.5%,家事案件审判较改革试点前有大幅度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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