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

全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选房活动

在县住建局二楼会议室顺利举行。

此次选房工作由县住建局牵头组织。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活动现场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等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监督。当天,选房活动分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两场进行。现场,参加选房对象在住房保障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地有序带领下递交选房须带证件,并耐心等待抽签选房环节。此次,采取2轮抽签法,抽取顺序和抽取房号。

据了解,本批次抽签分配的经济适用住房位于鲤南51号地7套、中兴保障房3套、玉井保障房1套、龙泉保障房1套,共计12套,申请经济适用住房轮候对象家庭14户。而抽签分配的限价商品房是鲤南圣泉嘉苑小区6#楼共18套,申请限价商品房轮候家庭15户。

据介绍,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家庭户籍在本县中心城区规划区或农村个人建房禁建区范围内;或申请人家庭为“幸福家园”试点村自愿放弃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农户;或为精准扶贫实行整村搬迁而自愿放弃在安置点统一安置的农户;或为本县乡镇干部。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申请人家庭年总收入低于12万元(含),且家庭资产总额不超过24万元。申请人家庭成员未享受福利分房、集资建房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福利性、保障性政策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之内,均未发生房产转移行为。申请人家庭在申请时未享受我县房屋拆迁安置过渡补偿措施。单身人士提出申请的,男性申请人须年满35周岁,女性须年满33周岁;离异的须离异满2年以上。

限价商品住房准入条件是申请对象为中等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家庭户籍在本县中心城区规划区或农村个人建房禁建区范围内;或申请人家庭为“幸福家园”试点村自愿放弃宅基地和承包地的农户;或为精准扶贫实行整村搬迁而自愿放弃在安置点统一安置的农户;或为本县(含省、市属)机关、事业、国有企业等单位公职人员(不受户籍限制)。申请人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20平方米(含)。申请人家庭年收入低于17万元(含),且家庭财产总额不超过34万元。申请人家庭成员未享受福利分房、集资建房及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福利性、保障性政策住房。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之内,均未发生房产转移行为。申请人家庭在申请时未享受我县房屋拆迁安置过渡补偿措施。单身人士提出申请的,男性申请人须年满35周岁,女性须年满33周岁;离异的须离异满2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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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今报记者 朱彬颖 文/图

美编:李婷婷

编辑:唐伟 审核:蔡晨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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