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陇川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注重坚持精神文明建设与检察工作建设同步融合,并积极立足检察工作实际,秉承“德政方能严法”“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紧紧围绕服务人民、奉献社会,创新检察服务理念、健全检察服务规范、细化服务标准,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新时代检察工作总要求,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主动服务保障三大攻坚战,深入推动“四大检察”、十大检察业务全面协调发展,将执法为民意识、人权保障意识、文明办案意识贯穿于检察工作中。

强化重大风险防控 ,构筑法治天网

坚持把案件办理与化解矛盾、追赃挽损、维护社会稳定结合起来,突出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对重大敏感案件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逐案制定“三同步”方案,及时预警、妥善处置可能出现执法风险的案件。把释法说理纳入办案各环节,阐明案件处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妥善化解社会矛盾,通过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执法办案工作化解社会矛盾。

积极开展污染防治,服务民生不动摇

综合发挥刑事、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多元职能的作用,推动构建精准化打击、多元化监督、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治理、法治化服务相结合的全方位检察元素,积极开展水源地保护等专项监督活动,为服务和保障陇川生态文明建设、打赢蓝天保卫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认真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要求,检察长认真履行县级河长责任,深入责任水域开展巡河,组织全院干警及乡村组干部群众开展清河行动,并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及时组织解决、处理,履职效果明显。全面履行公益诉讼职能,彰显检察责任和担当。对行政公益诉讼立案6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4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

依法惩治犯罪,为勤勉撑起法治防线

为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同时,通过检调对接、附条件不起诉、刑事被害人救助等举措,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为保障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2018年1月至2020年7月,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596人、提起公诉894人。2018年以来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6件6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70万元。

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书写检察担当

为贯彻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起草制定《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操作规范手册(试行)》等四项制度,牵头公检法司联合签发《陇川县关于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工作暂行规定(试行)》,并召开公检法司及律师座谈会,积极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贯彻实施。率先在全州投入建成第一个集法律宣告、公告送达、案例警示、律师阅卷、值班律师到场履职等功能为一体的“检察宣告室”,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到实处,适用率在全州名列前茅。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实行调查评估前置,通过采取值班律师集中见证具结、集中批量起诉,集中出庭支持公诉的“三集中”模式办理案件,进一步提高办案效率,彰显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法律温度,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社会主义法治的法律温度在公平正义和人文情怀中得到有益彰显。

​​(供稿人:检察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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