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元节”文明祭祀的通告

为了传承文明新风,净化城市环境,深入推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黄石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中元节”(9月2日,农历7月15日)期间文明祭祀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城区范围内(包括所有主次干道、居民区、公园、广场、绿地、森林、工地、江边、湖边等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随意摆放香炉,随意焚烧纸钱等祭祀品。推广生态、环保、文明、健康的缅怀方式,推行鲜花祭祀、网上祭祀、家庭“追思会”、清扫墓碑、颂读祭文等祭祀形式。

二、需要焚烧纸钱祭祀的居民应到所在社区登记,将纸钱等祭祀品交给社区,由社区登记存放,代为焚烧、集中奉送。社区要设置规范的集中祭祀点,引导祭祀居民到指定的集中祭祀点进行祭祀活动,并为祭祀居民免费提供鲜花(绢花)等文明祭祀用品。

三、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文明祭祀新风,将文明祭祀风尚宣传到每家每户。城管、公安、民政、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大督查、执法力度,依法对不文明祭祀行为进行处置。

四、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要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共同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中共黄石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黄石市公安局

黄石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4日#祭祀#文明祭祀#黄石市收藏

三、全市各单位、各部门要大力宣传文明祭祀新风,将文明祭祀风尚宣传到每家每户。城管、公安、民政、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大督查、执法力度,依法对不文明祭祀行为进行处置。

四、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要做文明祭祀的践行者,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的群众,共同维护整洁、优美的城市环境。

中共黄石市委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黄石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黄石市公安局

黄石市民政局

2020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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