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法律是稳定统治的重要工具,没有法律社会就会陷入混乱之中。法律作为一种规范化的体系,它划定了框架体系。人们在这框架体系中生存,就有了规则的意识,因此就能够保障社会的稳定。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合理的法律规则之中能够引导社会的健康发展。在历史长河中,法律经历了一段漫长的发展过程。规则都需要经过实践的打磨和摸索才慢慢成型的,对后世影响深远的罗马法也同样如此。

罗马法是作为维护统治的工具而出现的,随着罗马社会的不断发展,罗马法也在时代的打磨中不断进步。经过演绎变化,罗马法就从统治宝典逐渐形成了法律的精神体系,对后世的法律都有着极为深刻的意义。

罗马遗址

法律往往给人最直观的印象,就是带有浓浓的理性色彩。但罗马法最初的样子并不是脱胎于理性,而是从习惯之中发展而来的。罗马最开始是氏族社会,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之中,社会的规则条例都是基于长期发展中形成的习俗或者习惯,所以到王政时期,这些习惯就被保留了下来,形成了习惯法。惯法就是罗马法最初的样子,它并没有明文规定,带有很大的弹性以及主观色彩,尤其到了后期成为维护贵族利益的专属工具。不过法律要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当时代背景发生了改变,习惯法也就在这雕磨之中有了变化。

罗马王政时期

由于生产力水平的进步,氏族制度逐渐走向了崩溃,产生了奴隶主贵族和平民阶层。此时的习惯法给予贵族法律的解释权以此来剥削平民的利益,利益冲突之下,矛盾就愈发激化。平民逐渐意识到法律对于自身的重要意义,他们开始与贵族进行斗争,通过调整法律来改变不平等的地位。随着罗马建立罗马共和国,在习惯法的基础上又形成了公民法,专门适用于罗马本国的公民。不过在初期的时候仍然是习惯法占据主导地位,贵族依旧掌握着法律的解释权,而平民的利益却得不到保障。因此诞生了罗马的第一部成文法典《十二铜表法》,这个成文法典在罗马的历史上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它是平民斗争之下的产物,有着追求平等的法律精神。

在社会生产力发展下形成的平民阶层是罗马社会的大多数,他们走向联合形成的力量足以对整个罗马搅动整个罗马社会,因而贵族不得已做出了让步,《十二铜表法》也就具有了妥协性。妥协就意味着虽然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平民的部分利益,但根本上是出于保护奴隶主贵族利益的考虑,所以一些倒向贵族利益一边的习惯法仍然被保留下来。

盖尤斯像

因此双方之间的矛盾只是稍微得到了缓和,矛盾并未得到解决,也就促使着罗马法进一步完善。公民法既保留了习惯法也有在一定程度上维护平民利益的《十二铜表法》,不过它只适用于罗马本国的公民。但是随着罗马的对外扩张,罗马的疆域逐渐扩大。因此罗马境内的商业贸易往来以及政治文化交流等都日趋频繁,罗马境内有了更多异邦人。原来的公民法就不足以满足罗马社会的发展需要。因为在来往过程中,异邦人和罗马公民之间难免发生贸易以及民事等方面的摩擦,更严重的还涉及人身安全的问题。这些隐患越来越多,造成了罗马社会的动乱,因此应用范围更广的万民法就出现了。

万民法同样是时代作用下的结果,是根据罗马社会环境发生改变而出现的应用范围更广的法律。它适用于整个罗马社会成员,用以调节罗马社会各种错综复杂的关系。万民法当中有一个重要的部分,就是关于平等的理念,不过不同于“人人平等”的概念,它的使用范围是限于自由民之间。虽然具有局限性,但是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之下,此观念具有重要的进步意义。

罗马法院

随着罗马境内人们社会地位的变化,罗马法又有了新的发展。公民法和万民法走向了融合,两者形成了统一。公民法有着自身的局限性,比如适用范围窄而且其中的条例过于繁琐,所以法出现。万民法不仅应用范围更广,而且相对更加简洁,但是它们之间并不是彼此替代的关系,而是相互补足,正如《十二铜表法》也仍然保留了部分的习惯法。虽然时代处在不断变化之中,罗马社会也发生着剧烈的变化,但是罗马法的终归目的是为了维护统治需求而存在的,是一种统治的工具,所以适应统治发展需要的部分仍然就会被保留下来。

西塞罗(罗马法的奠基者)

罗马法的具体条例已经在时代发展中演绎变化逐渐成型,而这庞大的法律规章要应用到具体的社会之中还需要进行规范化地整理,形成具体的法律体系,也就是汇编成法律典籍。这项步骤仍然是罗马法的重要部分。罗马法代表着罗马统治者的意志,所以有具体的条例作支撑是极为重要的。在哈德良统治时期还曾经专门设立了进行汇编整理的机构,负责编订法律,让这些条例能够产生具体的效用。《狄奥多西法典》是狄奥多西二世颁布的第一个正式的法典,此后罗马又进行了更加系统化和大规模的整理。法律条例更加细节化,也就是其中不合理的地方被再次修正或者补充。在查士丁尼时期,法律的汇编修订有了重大的发展,尤其是被后世称为《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法典,是罗马法最系统和完备的典范。

查士丁尼像

罗马从氏族社会迈向共和社会又走向帝国时代,罗马社会不断发展变化,罗马法也随之而不断革新和调整。除了法律条例上的革新,还有法律形式的变化,也就是从习惯法到汇编而成的典籍。此外罗马法的内容也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涉及的范围更加广泛,此后汇编而成的罗马法涉及人权法、物权法以及诉讼法等多方面。几乎涵盖了整个罗马社会生活的各个部分,它的影响力也跳脱出了罗马本国圈层,成了整个人类法律体系的重要的部分。

罗马法是维护罗马统治的宝典,其中的具体条例为罗马社会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支撑。不过更重要的是罗马法中体现出来的法律内涵,尤其是法律中重要的平等以及民主的观念。虽然在当时罗马社会环境中,罗马法的平等民主具有一定的局限性,不过却体现了进步性。后人也得以在此基础之上将其中的内涵运用到法律精神体系的建设之中。时代在不断发展,法律必然要适应社会的需求。

正义女神像

笔者见解

从习惯法到万民法再到两者统一,体现的是时代发展之下,罗马法的逐渐完善的过程。罗马法的演绎和变化就是为了满足罗马社会发展的需要,最根本的就是为了维护罗马的统治。不管是习惯法、《十二铜表法》还是万民法本质上都是为了维护奴隶主贵族的利益。所以罗马法是作为一个重要的统治工具存在的,它是维护罗马社会发展的重要宝典。

而从罗马法的整个变化过程来看,贵族的权益是被逐步限制的,罗马法逐渐关注平民的利益以及整个罗马社会的发展态势。这是平民斗争的结果,也是时代发展的结果,具有进步的意义。因为有了罗马法,罗马偌大的疆域有了一套较为完善的法律管理体系,在这套管理体系之中的罗马社会就有了基本的框架结构,能够维持罗马社会的稳定。

罗马法的影响力不仅仅局限于罗马社会,对于其他地区的法律体系建设以及法律精神的形成都有着重要的作用。罗马法的价值不单单是具体的法律条例,更重要的是其中的法律内涵,尤其是其中体现出的平等公正、追求民主的法律精神更是经历了千年的发展,仍旧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对于后世的法律体系的构建有着宝贵的借鉴意义。

参考文献

《罗马文明》

《罗马法与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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