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06月07日17时许,王某军,男,大荔县许庄镇人,持A1驾驶证驾驶一辆陕EB8xx5号东风牌中型普通客车从安昌到大荔县城途中,沿许庄镇许雨路由东向西行驶至许庄村村部门口处时,因涉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的违法行为,被大荔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民警依法查获。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30人,超员11人,超过核定载客人数达50%以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对驾驶员王某军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行政处罚。

该车驾驶员王某军的违法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款规定,涉嫌危险驾驶罪,经公安机关侦查完毕已移送至检察机关。

渭南公安交警郑重提示:客车超员是十分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客车超员不仅是对乘客的不负责,也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极大的隐患。希望广大驾乘人员不要心存侥幸,为了您和他人的出行安全,请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杜绝客车超员,拒乘超员车辆,安全驾驶,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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