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高检院“抓实业绩考评、深化检察改革、全面推进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会后的第二天,苏州市检察院立即行动,迅速召开市院机关全体检察官会议,就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省院业绩考评会议精神以及张军检察长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做出部署。

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军紧扣市院新一届党组提出的争创“全省第一、全国一流”业绩方向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的目标,结合当前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面临的形势和任务,结合省院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整改,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检察官“权、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对市院全体检察官提出三点要求:

01 要准确理解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要求,倍加珍惜自己的岗位、职责和使命。

要清醒地认识到,随着司法责任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必然要强化对员额检察官的动态管理;随着员额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日益完善,检察官的职业发展空间将更为广阔;实行员额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目的是要保证检察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

02

要准确把握检察官业绩考评办法的目的、任务和要求,坚决做到善始善终、善做善成。

要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案、多办案,要以“育精品”的意识强化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建设,要以“争第一、创唯一”的标准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03

要综合运用好检察官业绩考评的结果,从检察官抓起,切实改进院风院气、增强队伍活力。

要加强岗位适配度调研,始终坚持以实绩选人用人导向,发挥好领导干部带头办案、办好案的示范引领作用。

李军指出

员额检察官办好案件就是为党分忧。检察官是检察队伍中的精英,精英要有精英的样子,要带头守纪律、讲规矩,要带头严格遵守办案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要团结人、带领人,时时做表率、放样子,起好潜移默化的作用。

精英要有精英的作为,既要仰望星空,又要脚踏实地,每位检察官都应该思考,自己为“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目标的实现做了什么、抓了什么,如何带头干、带领别人干。

精英要有精英的情怀,身处改革叠加期要分得清公与私、舍与得、苦与乐的关系,每位检察官都要以非常之心、非常之力、非常之智,想工作、抓工作、创特色,为实现“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目标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会议由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薛国骏主持。

会上,市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玲进一步传达了高检院、省院关于开展检察官业绩考评的相关要求,详细解读了《江苏省检察机关检察官业考评实施办法(试行)》,全面解读了检察官系列职业保障政策及相关落实情况。

来源 | 组织人事处

编辑 | 一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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