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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2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意见稿草案明确要求,一般门诊医疗费统筹和保障机制应该建立和完善,从高血压和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有职工个人负担,逐步整合将多发病、常见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普通门诊覆盖所有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缴费比例从50%起步,随着基金承受能力的提高和保障水平的逐步提高,养老金的支付可以适当向退休人员倾斜。

根据门诊服务的特点,科学计算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并做好与住院费用支付政策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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