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2020年8月27日,中国首例“微信解封”入罪案开庭审理,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法院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另判处被告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两人均为在校大学生。媒体未披露他们名字,也未指出所在高校,这样的报道不及格。不过,中国媒体上充斥各种不及格的报道。

被告人高某在校期间通过微信自助解封功能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兼职赚钱”,并于2019年11月成立“super工作室”专门帮助他人解封微信账号。在明知他人进行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情况下,他与女友张某仍指使工作室成员以“预加好友”与“人脸解封”的方式,多次帮助微信名“哈啰小姐”、“李雅”等诈骗嫌犯解封微信账户。据他们自述,这种方便快捷的“赚钱方式”让他们欣喜不已,以为找到生财捷径。

截至2020年4月8日,该工作室共解封了3315个诈骗微信账号,涉及诈骗案件300多个,其中已立案的12起案件被害人被骗总金额即达96万余元。

高某与张某属于典型的利令智昏。他们帮助诈骗嫌犯解封微信账号,导致他人遭受本可避免的损失,对其罪行的判刑显然未从严。还要指出的是,他们应该赔偿众多受害人损失,直至倾家荡产。

目前网络电信诈骗之所以屡禁不止,原因之一是执法不严,从这个案件的判决也能看出问题。检察院应该提起上诉,使高某与张某两位受到应得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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