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湖南安化男子毆打七旬老人致其八根肋骨骨折,檢察院:已逮捕)

湖南省益陽市安化縣一名71歲的老人被一名男子毆打,致八根肋骨、左手手掌骨折。時隔一個月後,9月1日,傷者的兒子李先生告訴澎湃新聞,老人仍在住院康復中,骨折處仍有痛感。

打人者是一安化縣人大代表的兒子王某。事發8月1日,8月4日,警方曾對王某作出拘留10天的行政處罰決定,8月6日,老人經鑑定構成輕傷二級。

8月25日上午,益陽市安化縣檢察院周姓檢察官表示,打人者王某已於8月24日被逮捕。

李先生向澎湃新聞稱,事發8月1日清晨,雙方發生口角後,王某長時間毆打老人。李先生的母親趕來勸阻時曾說:“年輕人打老人,你有錢哪?”王某回道:“我有錢(賠償),我有錢”,並打了李先生母親一拳頭。現場有多人圍觀。

澎湃新聞獲得的安化縣公安局8月4日作出的《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稱,王某主動投案,向公安機關如實供述違法行爲,警方決定對王某行政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

對於事發經過,處罰決定書稱,8月6日6時30分許,在淘溪鎮淘溪大橋橋下的河裏,在河邊釣魚的王某因取“地籠子”的李某某影響其釣魚,兩人引發口角。李某某罵王某,王某先動手打人,用右拳頭打了李某某左側胸部一拳、胸腹部一拳、右側肩膀兩拳,將李某某打傷。

不過,安化縣公安局物證鑑定室8月6日出具的鑑定文書顯示,被打老人右側第4肋骨及左側第2-8肋骨(共8肋)骨折,構成輕傷一級;左手第4掌骨完全骨折,構成輕傷二級。

一律師告訴澎湃新聞,經鑑定達到輕傷二級,已構成故意傷害罪,犯罪嫌疑人承擔的是刑事責任,不會僅僅是行政拘留的治安處罰。待訴訟條件成熟,受害人可以向司法機關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

李先生稱,王某的父親是安化縣人大代表、滔溪鎮某社區黨支部書記,已擔任村(社區)支書數十年。

針對前述說法,王某的父親向澎湃新聞回應稱,對於王某叫喊“我有錢”,推測是氣話。他不清楚兒子爲何有此舉動。“(兒子)畢竟犯了法了”,願意承擔一切責任。

王某的父親稱,因忙於工作,他已於8月4日上午前往病房當面致歉,並支付醫藥費用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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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tease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化成雨_NBJ11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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