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县农业农村委联合县法院、县生态环境局、县公安局、沙陀派出所等部门,共同开展主题为“电鱼法不容情,禁捕刻不容缓”为主题的禁渔期法制宣传活动。

在沙市镇,工作人员向群众发放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天然水域禁渔的通告等知识手册。并现场为大家讲解相关知识,对渔民进行禁捕退捕宣传教育,告知广大渔民群众禁捕时间、禁捕范围、禁止事项、违禁处罚等。

活动最后,还进行了幼鱼投放,品种为鲤鱼、鲫鱼、草鱼以及鳙鱼等共计投放1.5万尾。据介绍,活动旨在维护重点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好渔业资源,严格落实禁渔期有关规定,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电鱼、炸鱼、毒鱼等各类破坏渔业资源的违法行为。

(来源:云阳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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