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减量控大”专项行动的各项工作部署,坚决遏制近期道路交通事故多发、高发的势头,近日,酒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柳园高速公路大队连续查处多起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消除了交通事故隐患,保障了辖区道路出行环境的安全和畅通。

8月30日16时左右,柳园高速公路大队民警在柳园北收费站开展定点勤务,对由西向东方向行驶的一辆川A籍小型普通客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陈某无法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而副驾驶座位上的乘客李某某却出示了机动车驾驶证,此时驾驶员位置的陈某坚称这就是他的驾驶证,后经民警系统比对发现,陈某的摩托车驾驶证因为遗失处于注销可恢复状态,民警随即将驾驶员陈某带回大队经行调查核实,最终确认陈某驾驶其他机动车与驾驶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

8月31日17时许,大队民警在开展定点勤务时,驾驶人黄某驾驶宁E籍重型半挂牵引车沿连霍高速公路由西向东行驶,执勤民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黄某未能出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民警经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核实后,确认驾驶人黄某持有B2型机动车驾驶证,其行为属驾驶其他机动车与驾驶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违法行为,随即将驾驶员带回大队调查处理。

交警提示:驾驶与驾驶证载明准驾车型不符,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12分。人生只有一回,安全至关重要,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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