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州安排部署,盐源生态环境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外事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对县内铅蓄电池经营销售单位(销售网点),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机动车和电动车维修行业、汽配经营行业等),废铅蓄电池收集和利用处置企业,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等进行了排查整治。通过排查整治,规范了县内涉废铅蓄电池领域环境行为,提高了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水平,维护了县域生态环境安全。

此次专项行动共排查整治废旧物资回收机构 6家,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维修、汽配行业) 、铅蓄电池经营销售单位14家,查处2起非法收集、运输废铅蓄电池违法案件。专项行动排查整治组一行按照专项行动方案,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分行业、分领域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排查铅蓄电池经营销售单位铅蓄电池销售量和销售去向,以维修和以旧换新名义回收的废铅蓄电池数量、去向,以及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排查废铅蓄电池产生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处置要求贮存、转移;排查废旧物资回收单位等是否具有废铅蓄电池收集资质,是否落实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二是现场督促整改,对其危险废物贮存间建设、管理台账建立、转移联单执行等情况进行现场指导和督促整改,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三是严格执法处罚,根据问题线索,对2起非法收集、运输废铅蓄电池违法案件立案查处,增强了法律震慑效果。

四是进行宣传教育,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涉铅蓄电池经营行业业主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现场进行指导培训,让经营者认识到规范处置废铅蓄电池的重要意义、法律责任和具体要求,提高其思想认识、法律意识和处置能力。

下一步,盐源生态环境局将按照省州专项行动安排,联合相关单位进行深入整治和“回头看”。一是进一步扩大整治范围,确保不留死角;二是加强督促整改,确保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强化执法查处,对整改不力、环境安全隐患仍然较大的单位,依法采取罚款、关停等措施,进行重点打击,起到震慑一片的效果,持续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来源:盐源生态环境局 文/图:国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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