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2日早7时20分许,唐山市滦南县公安交警大队在辖区对校车营运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在该县青坨营镇姜六庄小学,发现一辆号牌为冀B**565的大型专用校车正接送学生上学,执勤交警拦截检查时发现该车未办理校车标牌,属于实施了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违法行为。交警部门依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对车主刘某罚款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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