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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寻衅滋事

扎坏多辆汽车轮胎被判刑

寻衅滋事案

日前,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案在锡林浩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此案与常见的寻衅滋事案件不同,被告人宝某于2019年12月3日至12月7日期间,每日凌晨12时许在锡市大业金河湾A区、C区、D区和惠民苑小区、翰林苑小区、豪景花园小区底商、锡湖东苑小区内,以一边捡拾楼道内废品,一边持自带刀具扎坏多辆汽车及三轮车轮胎,造成被损坏车辆修补轮胎费用人民币6979.00元。

经合议庭评议认为,被告人宝某虽然具有高学历,但其主观恶意为发泄情绪、报复社会,进而故意肆意损毁他人财物,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情节严重;被告人宝某犯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在庭审中,主审法官从法律和道德角度,对被告人宝某犯罪行为所付出的代价和对社会造成的影响,积极引导被告人宝某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努力做对家庭、对社会有益的人。经过教育引导,被告人宝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与此同时,也深刻认识到此前自己思想扭曲,其犯罪行为侵害了别人的财产权,对社会造成了危害后果。面临即将度过的十一个月铁窗生涯,宝某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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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张振宇

责任编辑:侯玉丽

审核:陶卫江、牛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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