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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曝光,世硕电子(昆山)公司一名男子发员工证件时随手扔在地上,员工不得不弯腰捡起。该视频引发了网友们的愤怒。

事件发生后,该公司先是否认,然后又公开承认,该公司主管经理将带领团队向员工公开道歉。

视频曝光后的第二天,该公司大量员工排队集体离职。

9月5 日,位于江苏昆山的世硕电子(昆山)公司被曝出,在发放员工证时,出现了带有侮辱性的行为。

网上发布的一段视频显示,三名身穿红色衣服的男子自称是该公司的培训骨干,在工作台前分发员工卡。

然而,他们颁发证书的方式有些“特殊”。

三名分发证件的管理人员,不停地念出了员工的名字,然后把每个人一张一张证件都扔在地上,每个需要拿到证件的员工必须走到他们前面,弯下腰,像鞠躬一样把证件捡起来。

这一幕曝光后,网友们的怒火被点燃了。

一些网友对此非常愤怒,称所有的孩子都是爹生娘养的,这是行为是对其人格的侮辱。

法圣网法律专家解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容侵犯,这种无视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相关劳动者完全可以依法主张权利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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