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刘春雷一行来到周至县人民检察院驻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进行督导调研。周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晓明、副检察长陈磊、第一、二检察部主任、副主任参加了调研会。

自检察室成立以来,周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相关工作职责。检察官共开展入所巡查20余次,提前介入案件15次,召开联席会议10余次。今年以来,检察室已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119份,发《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40余份,公安机关主动立案21件22人。

刘春雷主任对周至县人民检察院驻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进行了实地考察,并对检察室相关材料台账进行了检查。

刘春雷主任充分肯定了周至县人民检察院驻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检察室工作。刘春雷主任指出,检察室要充分履行“两项监督”职责,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加强执法监督力度,同时注意将检察室工作进行电子化、可视化转化,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争取再创佳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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