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五中队在城区查获一辆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无证驾驶且未年检、未购置交强险等多项交通违法的摩托车,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刘小满 苏 莹 文/图)

当天早上8时10分,常德公安交警直属一大队五中队在常德市城区武陵大道武陵阁路口开展摩托车电动车整治“百日行动”。这时,民警发现一辆牌号为湘H6650V的二轮摩托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民警发现后立即依法拦下对其进行检查。

经查,驾驶人余某亚,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该车还存在未年检、未投保等多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事实面前,余某亚也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余某亚因无证驾驶、未戴安全头盔、车辆未年检、未投保等多项违法,民警现场对其进行教育后,依法开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车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99条、98条、90条之规定,驾驶人余某亚无证驾驶、驾驶的机动车未购置交强险、驾驶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机动车年检超期等四项交通违法,将面临罚款750元加双倍保费并可处15日内行政拘留的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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