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资水环境资源法庭公开巡回审理该庭第一起案件。被告人邹某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二个月。多名市人大代表和群众旁听了庭审。

5月8日,被告人邹某独自一人携带电打鱼设备非法捕获刁子鱼2公斤,后主动投案,自愿认罪认罚,购买了鱼苗160尾以及成品鱼8公斤增殖放流,并公开赔礼道歉。安化法院受理该案后,为扩大影响,审理一案、教育一方,决定利用水上法庭,在雪峰湖上进行庭审。

庭审后,担任审判员的安化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杨亚向观摩庭审的人大代表和群众介绍道:“我院资水环境资源法庭将继续为营造资水流域‘青山绿水、蓝天白云’生态和谐优美环境而奋斗。”

图①:湖上庭审现场。

图②:法官正在审案。

图③:被告人在庭审中做最后陈述。

本报记者 陶 琛 本报通讯员 曾来生 蒋 韶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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