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征地拆迁团队

蒋某申请了村里的一块宅基地,但宅基地批下来之后,其并没有在宅基地上盖房子,而是开始建造木材加工作坊,且不听村委会的劝诫。这时,村委会可以收回蒋某的宅基地吗?

宅基地是具有福利性质的,村民是无偿使用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财产,与村民的基本生活是息息相关的,对于村民而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宅基地设置的目的,就是保证村民能够有容身立命之所,它的用途就是用于建设住宅,如果改变了宅基地的用途,那么它的性质以及意义也就不存在了。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所以当村民不按照宅基地的用途使用宅基地的时候,是可以被收回的。

京坤律师提醒一点,这里的收回不是随意进行的,村委没有权利随意收回宅基地。收回宅基地是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程序的,应该由村委报经原来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经过人民政府同意之后,才能后收回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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