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11歲女童在同學家被殺,嫌疑人出庭受審否認曾企圖強姦)

11歲女童在同學家裏被同學母親的同居男友殺害,浙江嘉興市中院9月10日公開審理了這起故意殺人案。

浙江11歲女童在同學家被殺,嫌疑人出庭受審否認曾企圖強姦“嘉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微信公號 圖

2019年8月30日,嘉興海寧市警方接到家屬報警,稱11歲的女兒王某玲失蹤。9月1日,警方在海寧海昌街道某出租房內找到失蹤女孩的屍體,並當場抓獲犯罪嫌疑人於某良。

檢察機關訴稱,被害人王某玲系被告人於某良同居女友的女兒陳某麗的同學。2019年8月30日中午,被害人王某玲來到於某良位於海昌街道的家裏找陳某麗玩,於某良告知王某玲,陳某麗已回老家,請王某玲進屋喫西瓜。王某玲進屋後,於某良試圖強姦遭拒,因害怕被害人告訴父母,事情敗露,採用牀單矇頭、水桶淹溺等手段,致王某玲死亡。此後,於某良將屍體裝入雙肩包中,藏在衣櫃內。

浙江11歲女童在同學家被殺,嫌疑人出庭受審否認曾企圖強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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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查,被告人於某良2001年11月曾因犯奸淫幼女罪,被河南西平縣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年;因犯危險駕駛罪,於2019年1月被江蘇省溧陽市法院判處拘役1個月15天。此前,辦案機關給於某良做了精神病鑑定,鑑定報告顯示於某良無精神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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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於某良對殺人的事實供認不諱,但翻供稱沒有強姦王某玲的企圖,殺人是被王某玲的言語激怒。而在公安機關偵查階段的訊問中,於某良承認企圖強姦,因害怕敗露而殺人滅口。

netease 本文來源:澎湃新聞 責任編輯:李天奕_NN7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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