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鷹乃祭鳥,用始行戮。”——《禮記•月令》

律法嚴苛一直以來都是中國封建朝代的共性表現,即便有出現仁政與大赦天下的事件存在,每年也難免會出現大量被問斬行刑的人員,就是在如此嚴苛的律法體系震懾下,才保證了中國極權統治時期維繫瞭如此長的時間。而要說起古代刑罰的極刑斬首,人們耳熟能詳的四個字便是“秋後問斬”,就算是不懂得這種規定背後深意,人們對於這種行刑時間選擇也是司空見慣的。

千萬不要小瞧“秋後問斬”在古代社會運營中存在的意義,可以這樣講,“秋後問斬”在古代社會運營中起到的作用相當大,無論從理念基礎再到實施過程以及對於整個社會造成的影響都是值得後人探尋的,這裏面的確有大學問!

1、來自“天人合一”與“天人感應”學說的“秋後問斬”理念

有關於“秋後問斬”的行刑規定,早在我國漢代就已經有了初步規定,要知道,西漢時期的人們無論是君王士大夫階層還是普通民衆,對於天地萬物的認知都是很愚昧的。在當時的人們看來,無論是祥瑞還是災禍,哪怕是各個節氣運轉,這些都是有着不可違背的天意存在,所以,人們活在不可違背的天意規劃之中,所做的事情就更是要尊崇儒家學說中的“天人合一”以及之後衍生出來的“天人感應”。

在這樣的認知基礎上,古人認爲春夏是萬物生髮之時,所有的生命都會在這個時間段進行生髮,如此美好的季節無論如何都是不應該肅殺生命的,否則一定會遭到天譴,相反,秋季開始,萬物開始進入凋零階段,很多生命也開始進入了休眠狀態,此時的天地已然沒有太多的生機出現,所以,即便人們做出肅殺之事也不會對天地造成什麼不良的影響。

看起來,在理念層面上,“秋後問扎”不光是人們對於儒家理念的尊崇也是出於人性中對於自然規律的敬畏。其實,暫且不提律法嚴苛對於古人造成的影響,“秋後問斬”的確在很多方面給了更多不幸生命險象環生的可能。

2、“秋後問斬”給出了案件複覈時間,是古代仁政的一種側面體現

現代社會同樣存在死刑這一極刑方式,而在古代,除非遇到極度惡劣的反叛或是奴婢殺害主人的行徑可以不分時節立即斬首,所有的死刑犯行刑必須遵守“秋後問斬”的規定。

古代的案件審理並不可能做到現代人的極度謹慎,換言之,在很多落後審理案件的流程中,冤案、錯案也一定層出不窮,再結合着嚴苛的律法,被錯判致死的罪犯就顯得尤爲的無辜。

然而,“秋後問斬”相對於那些立即處以極刑的罪犯來說,至少在生命存活上也給這些死刑犯留出了更多的時間,除此之外,在等待執行刑期到來之前,很多死刑犯的案件還要經過“複議”這一環節,由此,從官方還是死刑犯雙方,如若存在冤案、錯案,還可以在這個環節上爲死刑犯爭取生還的可能。

除此之外,如遇到大赦來臨,很多死刑犯在等待刑期來臨期間也是可以得到死刑赦免的,哪怕還是避免不了牢獄之災,相對於以如此殘忍的方式結束生命,其他刑罰都是可以保全性命的,對於死刑犯來講更是十分難得。

由此,“秋後問斬”能夠給大多死刑案件空出複覈時間與對於生命最後的爭取時間,也是古代仁政的一種側面體現,畢竟,君王想要穩定統治也是需要恩威並施的。

3、“秋後問斬”在時間安排上結合古人生產方式起到的更爲廣泛的震懾作用

斬首對於被行刑者是結束生命前最後要遭受的刑罰,對於案件也是了結的一種方式,可自古人們都生活在社會氛圍下,任何一種社會活動都是要起到一定影響的,如此,才能在一些層面起到震懾或是影響再或是引導的作用。

對於“秋後問斬”來講,再也不會有比這樣極端的公開行刑方式對世人造成更爲強悍的心理震懾作用,而且,古代很多斬首的行刑地點都會選擇在鬧市街頭,這樣纔會有更多的民衆感受到行刑的可怕。

古代社會一直都是以農業生產爲主的,在古代農業生產中,大部分農事都會遵守春種秋收的規律,所以,春夏季節的民衆都會忙於農事並沒有更多的時間進行交流和閒逛,只有在秋收之後,人們閒暇下來纔會走向鬧市。

所以,“秋後問斬”時的觀看民衆是最多的,而且,每一次斬首都會提前貼告示,很多喜歡湊熱鬧的民衆更是會互相告知,在行刑那一天紛紛前來觀看。要知道,觀看不是目的,“秋後問斬”就是要因此起到“殺雞給猴看”的警示作用。

小結:“秋後問斬”體現了古人對於生命的敬畏同樣體現了古人在“天人合一”方面的智慧與愚昧,尤其在君王統治層面上,“秋後問斬”更是有着十分濃重的政治色彩,所以說,千萬別小瞧這項刑罰背後的大學問,同樣是洞察古代社會的一個絕佳角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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