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文明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全面净化道路交通环境

着力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力争做到人有路可走

车不乱停乱放

自8月10日文明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开展以来

交警部门协同有关部门对道路两边的私圈停车场、私划停车泊位、私设停车器和私占道路资源的行为进行了强力清除。

截至9月13日

全市共清除各种私圈、私设

私占停车设施 1500余件

中山辖区清除停车器、隔离柱186个,收缴路锥200余个,占道花箱8个,剪断占道铁链4条;

西岗辖区清除私占停车泊位262个,拖移车辆21台;沙河口辖区清除私设停车器260余个;

沙河口辖区清除私设停车器260余个;

甘井子辖区清除私设停车器和私占停车位255个;

高新辖区清理违规设置停车器、路锥、隔离桩等非法占用人行步道车位197个,拖移车辆160余台;

旅顺辖区清除各种私占车位设施176个,拖移车辆5台;机场清除私设路锥、隔离桩20余个,拖移车辆2台。

“这个铁链剪的太好了!傍晚下楼去遛个弯,像我这样上年纪了的,稍微不注意就容易被铁链挂到,有时还得绕到马路上去走。”家住中山区民主广场76岁的张阿姨对正在清除占道铁链的交警说。

针对在道路两边私圈私设私占的问题,交警部门介绍,除“建筑红线”以内的属于所在门前资源外,其余的都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任何人都不能私自圈设和占为己有。爱护公共资源,保障道路畅通,维护公共设施,不仅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也是我们遵守的文明准则。

希望广大市民群众

对私自圈设和占有道路公共资源的现象

给予监督检举

交警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强力清除

共同为大连的文明交通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对于私圈私占道路资源的现象

情节严重的,有关部门将给予严厉处罚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