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来源:十堰长安

目前

我国的宠物犬数量已高达15亿只以上

随之而来的

是因为各种不文明养犬行为

而引发的社会纠纷

尤其是遛狗未牵绳

导致狗扑人、咬人等问题

长期以来

十堰对不文明养犬行为

进行了集中整治和实名曝光

这一次,十堰再出重拳

十堰制定新规

不文明养犬最高罚1000元

近日,十堰制定《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其中对市民养犬方面做出明确规定。

1、要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并按照公安机关管理规定申办养犬登记证、领取犬牌;

2、外出时为犬只戴牌,束犬链(绳)牵引,主动避让路人,即时清除犬粪,乘坐电梯为犬只戴嘴套或者怀抱;

3、不得饲养烈性犬和大型犬,其具体品种、体高标准等,由市公安机关按照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4、不得在机关、学校、医疗机构、集体宿舍等不适宜养犬的区域内养犬;

5、不得携犬只进入机关、学校、医疗机构、政务便民服务场所、公共文化体育场所及候车(机)室、商场、超市、酒店等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

6、不得携犬只乘坐除小型出租汽车以外的公共交通工具;携犬只乘坐小型出租汽车的,须征得驾驶人同意,并为犬只戴嘴套或者怀抱。

此外,《条例》还对不办理养犬登记证、携犬只外出未束犬链(绳)牵引等行为的处罚措施予以详细规定。 如携犬只外出未束犬链(绳)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养犬

既充满着爱的温度

又彰显的文明的高度

我们在享受

爱犬带来的贴心陪伴的同时

请一定规范自己的养犬行为

#十堰#遛狗#宠物狗收藏

此外,《条例》还对不办理养犬登记证、携犬只外出未束犬链(绳)牵引等行为的处罚措施予以详细规定。 如携犬只外出未束犬链(绳)牵引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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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充满着爱的温度

又彰显的文明的高度

我们在享受

爱犬带来的贴心陪伴的同时

请一定规范自己的养犬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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