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因劝架被朋友误伤

左耳廓全部缺损

失去再植条件

重伤二级,九级伤残

这让原本就家境困难的他

更加迷茫无助

于是他向福清市检察院递交了

司法救助申请

福清市检察院受理救助申请后,依法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承办检察官多方查证,核实救助对象的家庭经济情况、个人受损情况等相关信息及材料,为确保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公正、公开、透明、准确,在征得救助申请人同意,福清市检察院决定将公开听证机制引入该案的国家司法救助工作中。

9月14日,福清市检察院组织召开王某司法救助案公开听证会,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专家咨询委员、原案承办人参与公开听证。

会议主持人第八检察部主任、一级检察官蔡烽首先就检察机关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的原则、救助对象和范围等相关政策向听证员进行了介绍。

申请人王某现场陈述了申请救助的理由、依据和请求。

案件承办人一级检察官施晓明向听证员阐述了司法救助案件事实、审查核实情况、予以救助的理由及依据,并向听证员展示了申请人生活困难证明、居住条件等证据材料。

案情回顾

原案承办人一级检察官姚堂春就罗某故意伤害案的基本情况、王某在该案中是否存在过错以及罗某的赔偿能力等问题进行阐述。

专家咨询委员福清市公安局技术队队长、副主任法医师薛晓捷对王某的伤情、伤残情况、是否有必要进行后续治疗及治疗费用问题进行了专业的阐述,其表示外耳廓缺损除了对个人容貌有重大影响,对听力也有影响,王某后续施行外耳廓再造手术是必要的,手术费用大概需要12万余元。

林家兴(福清市人民代表、 福建天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经过我们集体评议,我们都认为案件事实确实存在,罗某无赔偿能力,王某家庭也确实很贫困,本着救急的原则,建议予以救助。

王香珠(福清市人大代表、福清市音西街道瑶峰村村聘干部)

同意林家兴代表的意见,申请人未婚,家庭经济困难,致害人没有赔偿能力,符合救助条件,建议予以救助。

郑立强(福清市人大代表、华强车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

申请人家庭经济条件确实很不好,也考虑到申请人未婚,建议予以救助。

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和听取相关人员介绍后,围绕该起案件是否符合司法救助条件、是否存在不应当救助情形进行了评议,经评议一致认为该案事实清楚,符合救助条件,应该给予救助。

在听证会结束后,福清市检察院将根据听证会的意见,积极开展对王某司法救助的后续工作。

“太感谢你们了!感谢检察官,帮助我,让我看到生活的希望,谢谢你们!”得知可以获得救助金的王某对检察机关连声表示感谢。

这场公开听证会不仅让身处困境的王某感受到司法温情,充分体现了“国家有正义、司法有温度”的救助制度效益,也有助于检察机关接受社会监督,增加检察机关执法透明度,更好发挥检察机关权利救济的职能,真正帮助有困难的群众,推动司法救助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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