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清镇市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市场经营行为,消除隐形眼镜市场安全隐患,打击违法经营医疗器械,提高隐形眼镜经营者诚信守法意识和质量管理意识,切实做好隐形眼镜专项检查工作,保障辖区群众用械安全。近期,清镇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清镇市眼镜经营企业和销售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的企业、精品店等场所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通过以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经营无证注册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行为为重点,检查经营企业是否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是否具有合法注册证、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质的单位购进、产品是否超过有效期等。截至9月14日,已对辖区内持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隐形眼镜经营企业8家,眼镜店13家,精品店19家开展深入检查。

经查,发现有1家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眼镜店的证书已过期,执法人员现场调取已过期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并要求企业在换发新证前不得有经营隐形眼镜的行为;在检查精品店中发现,有2家存在销售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的行为,执法人员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现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改正,同时现场对负责人宣传讲解了无证经营的后果和经营该类产品所需的条件,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通过此次装饰性彩色隐形眼镜专项检查行动,进一步规范了辖区隐形眼镜市场。下一步,清镇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强医疗器械经营市场的监管,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械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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