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凌晨4時許,日照市民安某某駕車經過瀋海高速西海岸路段時,不小心被後方重型貨車追尾,在安全帶的保護下,雙方人員均未受傷。青島交警同三高速公路大隊巡邏警力在事故現場處置過程中,發現安某某身上散發出濃重的酒味,經過檢測後,最後確認其體內酒精含量爲82mg/100 ml,已經達到醉酒標準數值。

經瞭解,安某某於頭天晚上六點鐘和朋友聚會時曾大量飲酒,加上中午之前已經飲過一次酒,導致體內酒精一直沒有消化掉。由於第二天需要到青島處理家務事,安某某便在還沒醒酒的狀態下,趁着夜色拉載家人們從日照趕往青島市,結果在高速公路行車路途中不小心發生交通事故,並被巡邏交警當場查獲酒駕行爲。

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偵辦中。執勤交警取證後已將駕駛人安某某送至醫院進行抽血化驗,一旦血檢結果構成醉駕,安某某將因危險駕駛罪處以半年內的拘役和罰金,駕駛證件予以吊銷後五年內不得重新考取和使用。

交警提醒:“隔夜酒駕”應該引起大家的重視,前一天晚上如果喝酒較多,經過一晚上的休息後身體並沒有將全部的酒精分解掉,次日開車也可能屬於酒後駕車,而且仍會影響駕駛員的精神狀態,建議司機朋友在大量飲酒後至少要有24小時或者更長的間隔時間後再選擇駕車出行。否則,一旦構成酒駕行爲,將會面臨嚴厲的處罰!(劉海)

編輯:董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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