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破不立,应全面取消商品房“预售制”!从根源杜绝烂尾楼的出现

万家灯火没有一盏属于我家的……辛辛苦苦买了一套房子,不可能就这样放弃,我一定要在这里守着它。这句话是住在云南昆明某烂尾楼小区里的一位业主所表述的话,她本人在一家医院当清洁工,当初贷款60万元买下了一套房子,原本以为从此就拥有了属于自己的幸福之家,谁曾想该小区因为开发商资金断裂而烂尾,至今已达五年之久,迫于生活压力,如今只能搬到四面水泥墙的烂尾楼里面居住,即便还没有水、电、网等这些基础配套设施。

谈起烂尾楼,首先就要提及商品房“预售制”,这种卖房模式起于香港,后引入内地,时至今日已经存在近30年之久,而这正是我国房地产市场这么多年频发烂尾楼弊端的根本原因。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交付了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比例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再加上有明确的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时期,就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但是,规定是死的,人是活的,一不小心就容易打破底线。

当开发商拿到预售许可以后,建个售楼部,就可以公开叫卖了,提前把购房者的钱收到自己的口袋。当然,正常的商品买卖应该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结果到了房地产市场就成为了先交钱、后拿货。

现在来看,商品房预售制害人不浅,致使多少普通购房者花费几十上百万却买了一堆钢筋水泥制成的半成品,房子没有了,钱也打水漂了,人生就此陷入了泥潭,这种先交钱的买卖终究让人信不过。

随着商品房预售的全面推行,由此引发了一系列问题,其中包括住房质量不过关、与合同承诺不一致、不能按期交房、配套设施落实不到位,而购房者最怕的一点是皮包开发商收钱就跑路,玩人间蒸发,最终钱、房两空。看过了太多类似的买房悲剧,如今购房者只要付了买房定金以后,就恨不得天天住在楼盘的施工现场做监工,亲眼看着自己的房子一砖一瓦的盖起来,真可谓是用心良苦。

不破不立,应该全面取消商品房“预售制”!从根源杜绝烂尾楼等一系列问题的出现

近几年,不仅仅是购房者对商品房预售制唾弃连连,不少权威媒体也站在了购房者的后方。人民日报转发《取消商品房预售制,调研科先行》的文章时表示,预售制曾经有积极的作用,但现在弊端很多。经济参考报发布了题为《多地收紧预售资金监管,或将试点现房销售》的文章。而该议题是住建部、央行召开房地产企业座谈会时监管人士所提出的观点。

在这里我们不得不提及一个取消商品房“预售”一马当先的省份,2020年3月7日,海南省发布《关于建立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城市主体责任制的通知》中规定,未来新出让土地建设的商品房一律实现现房销售制度。笔者认为,既然有地方已经开了先河,期望为后期将会不断向全国各地推广铺开。

商品房预售制度,是我国在住房资源紧缺的时代背景下所采取的举措,时至今日,这项制度已经有些跟不上时代的发展步伐,并且还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危及到了广大购房者的住房和财产利益,再加上现阶段住房资源已经很充足,部分地区甚至都到了过剩的地步,那么就非常有必要尽快对现有制度进行调整和修改,或者是取消废除。

房地产市场已经野蛮生长了20多年,房价前后已经翻了一个筋斗云,还没有买房的人群早已追赶不上了,但另一边市场中所有无人居住的空置房之和大概有上亿套,这个时候该走向精细化发展的道路了。全面取消商品“预售”,就是向前迈出的一大步,这不仅能有效控制开发商滥用杠杆,降低房地产开发建设的风险,尤其是能够杜绝楼盘烂尾和开发商卷钱跑路的事件发生,给购房者营造一个完善、有保障的楼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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