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防範內幕交易 證監會修訂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制度

來源:證券時報

證監會昨日通報了吳某某等人涉嫌內幕交易“王府井”股票案,證監會表示,吳某某等人在重大事件公告前獲取內幕信息並大量買入“王府井”股票,獲利數額巨大,涉嫌構成內幕交易。證監會將依法追究相關當事人的違法責任,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020年6月9日晚,王府井公告獲得免稅品經營資質。交易監控發現部分賬戶在公告前大量買入股票,交易行爲明顯異常。證監會迅速啓動立案調查程序,目前案件已調查完畢,調查發現,吳某某等人在重大事件公告前獲取內幕信息並大量買入“王府井”股票,獲利數額巨大,涉嫌構成內幕交易。

證監會表示,內幕交易是資本市場的“頑疾”,嚴重破壞公平交易原則,侵害投資者合法權益。2019年修訂的《證券法》顯著提高了包括內幕交易在內的證券違法違規成本。證監會將全面落實國務院金融委關於對資本市場違法行爲“零容忍”的工作要求,着力構建行政處罰、刑事追責、民事賠償等全面化、立體式的追責體系,持續加大對內幕交易、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爲打擊力度,切實維護資本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爲了加強內幕交易的綜合防控,證監會還進一步規範了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和報送行爲,昨日,證監會就《關於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

《登記管理制度》主要修訂五方面內容,一是完善標題。考慮到上市公司已經普遍建立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重在完善和落實,將標題修訂爲“關於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管理制度的規定”。二是落實新《證券法》規定。根據新《證券法》,進一步明確內幕信息知情人、內幕信息的定義和範圍。三是壓實上市公司防控內幕交易的主體責任。規定董事長、董事會祕書等應當對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簽署書面確認意見;要求上市公司根據重大事項的變化及時補充報送相關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及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四是強化證券交易所在內幕交易防控方面的職責。授權證券交易所對上市公司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填報所涉重大事項範圍、填報具體內容、填報人員範圍,對需要製作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的事項、填報內容等作出具體規定;同時要求證券交易所應當將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及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等信息及時與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共享。五是明確中介機構的配合義務。要求證券公司、律師事務所等證券服務機構協助配合上市公司及時報送內幕信息知情人檔案及重大事項進程備忘錄,並依照相關執業規則的要求對相關信息進行覈實。

國信證券高級研究員張立超表示,《登記管理制度》從基礎制度方面完善了內幕消息外泄的防線,從本質上講,資本市場的健康和有效發展必須建立在上市公司信息真實、完整、規範和及時披露等基礎上,因此,監管層加強對內幕交易的查處是非常及時且必要的。這不僅體現了資本市場從嚴監管的思路,同時有利於規範市場行爲,淨化市場環境,維護市場秩序,進而釋放市場活力,穩定市場預期。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