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五原戒毒所召开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称《政务处分法》)专题学习会议,杜向阳所长、赵乃卫政委及机关民警40余人参加学习。

会上,政治处负责人刘宝华运用《政务处分法》第三章“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系统对照分析了内蒙古纪委监委驻司法厅纪检监察组《关于张某、王某某等31人违纪违法案件的通报》中涉及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通过理论联系实际的学习辅导,大家形象准确地掌握了“违法行为及其适用的政务处分”的规定,认真汲取了违纪违法案件的沉痛教训,进一步增强了服从党的绝对领导、接受监督制约、提升执法能力水平、执行规章制度,扎紧风险防控“铁篱笆”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会议最后,党委书记、所长杜向阳就贯彻《政务处分法》要求:一是要先学一步,学深悟透。要结合我区司法行政系统这个反面案例,充分认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的重大意义,在学习贯彻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上走在前、做表率,带头学习、带头遵守,带头维护、带头执行。二是要融入实践,熟练运用。主动适应国家法律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新要求,使《政务处分法》与自身工作实际相结合,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三是要加大宣传,形成氛围。通过微信公众号、单位工作群、《今日头条》《一点资讯》等平台,及时转发解读学习内容,在全体警职工中营造良好学习宣传氛围,不断强化民辅警的法律意识,形成尊崇法律,遵守法律、捍卫法律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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