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律師鮑毓明是有錢了顯出其壞,而韓某某及其母親是想錢了顯出其壞。至於他們在相關事件發生之前是不是壞人,暫時不論。簡單地說,他們都是有道德缺陷的人。

即便“鮑毓明涉嫌性侵幼女事件”反轉,他們誰也白不了。凡是醜事,換個角度還是醜事,再換個角度看仍然是醜事。就有關此事件的結果看,有四大看點,還有一串疑問和一個大問題。

四大看點是:現有證據不能證實鮑某某的行爲構成性侵犯罪;美國人鮑某某在華期間因違反法律法規且情節嚴重被吊銷律師執業證書;公安部門對鮑某某驅逐出境。違反規定變更韓某某戶籍年齡的12個責任人被處理。

還有一串疑問和一個大問題:女騙子該不該處理?

截圖

韓某某曾多次報警稱受到過律師鮑毓明的性侵,同時韓某某又與其他男性保持交往。對此有網評直呼,可憐的鮑毓明,愛情沒了,工作丟了,花在韓某某身上的錢可能被別的男人花了,鮑毓明應該是本年度最慘的那個人。

看了有關“鮑毓明涉嫌性侵事件反轉”的報道,讀了網友的有相關評論,有點不太明白,鮑毓明是“大律師”,遇到女騙子韓某某及其母親,怎麼就稀里嘩啦地被整“慘”了呢?

我們根據相關報道已知,鮑毓明出生於1972年6月,原籍天津。鮑毓明事件中的那個“養女”韓某某出生於1997年10月,戶籍地安徽省太和縣。這兩個人年齡相差很大,也不知道鮑毓明爲何要與其交往。此前有人推測鮑毓明或有特殊性癖好。

韓某某及其母親看到鮑某某發佈的“收養”信息後,主動聯繫鮑毓明,鮑毓明和韓某某兩人於2015年10月的一天見面,此後雙方即以“收養”和“被收養”名義交往並發展爲兩性關係。

這一調查結果可以證明,2015時鮑毓明43歲,而韓某某已經年滿18歲,並非此前報道中所稱的“幼女”——韓某某的母親謊稱韓某某不滿15週歲。然而,查實韓某某2015年時並非幼女,並不能證明鮑毓明就是清白的。此前鮑毓明就稱他也不是好人。

此前,經某知名媒體報道後,網上有關鮑毓明涉嫌性侵“幼女”事件持續發酵,引發網上普遍關注。這與當時的報道所稱鮑毓明性侵幼女具有緊密關聯。

整合上述信息資料看,如果說大律師鮑毓明被女騙子(韓某某及其母親)給整慘了,那麼也只能說女騙子的騙術並不高明——找人修改韓某某的戶籍年齡,而鮑毓明被騙也是活該——雙重國籍,道德敗壞。

現在還有一串疑問。韓某某母親爲何要求鮑毓明收養已經成年的韓某某?韓某某與鮑毓明發生關係是因爲愛情還是另有目的?韓某某此前反覆報警的根本目的是什麼?韓某某及其母親,這兩個女騙子爲何要藉助媒體公然誣陷、誣告、誹謗鮑毓明性侵?

鮑毓明已經爲其醜陋、敗德行爲付出了代價,其形象已經稀里嘩啦散落一地。謊稱幼女的韓某某也遭到網友指責。鮑毓明、韓某某及韓某某的母親其實都不是什麼好人,他們都是有道德缺陷的人。鮑毓明有錢了顯出壞,韓某某及其母親想錢了變壞。

那麼,從法律的角度看,有關方面又該怎麼處理韓某某及其母親這兩個女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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