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一週多就是國慶長假了,這次因爲中秋、國慶兩節重合,100年裏只有4次機會,非常難得,所以這次共有8天假期,膽子大的可以湊出16天長假。

10.1長假很多人會選擇出去遊玩,畢竟憋了大半年了,好不容易有個長假可以放鬆下。不出門的可以考慮國慶加班,8天加班算下來相當於正常上班20天,將一個月工資了。

根據人保部的規定,10月1日至4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10月5日至8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先安排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按不低於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報酬。

在10月1日至8日期間,用人單位未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原有工資計發方式處理。

這一次的加班中,因爲中秋、國慶重合了,有不少人問爲何當天的加班不是6倍工資,還是原來的3倍工資呢?

對於這個問題,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在採訪中回應,加班費要根據計算基數、計算係數、加班天數等要素來分析考量,2020年中秋國慶同日加班,要求用人單位支付6倍加班費沒有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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