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聯網9月20日電 歐聯社綜合報道,當地時間9月19日,德國政府提出一項放寬企業破產規定的破產法修正議案,旨在幫助擁有優良資產的企業度過新冠疫情危機,不會因債臺高築而被迫倒閉,以避免德國出現破產潮,並帶來企業倒閉裁員危機。

德國政府將放寬企業破產規定。

據信使報(Kurier)報道,根據德國政府這項破產法修正議案,企業申請破產的期限將從三週延長至六週,而且當局在審查企業是否達到過度負債時,將採用更爲寬鬆的標準。該議案有望很快獲得國會批准,預計2021年起生效。

德國司法部長克里斯汀·蘭布雷希特(Christine Lambrecht)聲明表示,能夠向債權人展示重組後具有前景的企業,應該能夠在破產程序之外實施企業未來的經營構想。

受新冠疫情重創,德國第2季度國民生產總值GDP創紀錄萎縮了9.7%,創下了二戰以來最大單季減幅。爲避免企業破產及大規模裁員,這個歐洲最大經濟體已推出一系列的刺激措施及紓困方案。

默克爾政府此前已採取一些措施,允許因疫情而陷入財務困境的企業,將破產申請程序從本月底推遲到今年年底。在一系列措施的幫助下,德國上半年申請破產的企業數量較去年同期減少了9006家,下降幅度達到了6.2%。(京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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