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在中国互联网保险发展史上,绝对值得记上一笔:一纸判据,有望为近三年来网上舆论纷争画上句号,面对网络自媒体,保险公司全面获胜。

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鲁13民初20号,平安人寿状告山东某工作室商业诋毁纠纷一案,历时接近七个月,一审以平安人寿胜诉告终。

说人话就是:某保险经纪公司的经纪人,用个人的公司注册了自媒体和小程序,发表多篇攻击平安和平安福的文章,被平安人寿告上法庭,要求“删文、道歉、赔偿、担责”。

虽说存在上诉可能,但是从公开的判决书来看,原告理据扎实、诉求合法,被告方抓不住重点,非常被动,上诉翻案几无可能。

(本文将隐去被告名讳、所涉险企和产品名称等)

怼平安,怼输了,输在哪儿?

近年来网上“怼平安”并不鲜见,甚至在经代中介和第三方自媒体圈儿里成为“政治正确”。被告并非孤立个案,之所以成为圈内热议,皆因太有代表性:一是兼具某经纪公司“经纪人”和“第三方自媒体”两种身份属性;二是怼平安者众但被告上法庭的寥寥;三是其合作律师因“专打保险官司”而小有名气;四是在自媒体上叫板司法;五是在微信公众号上传播过万,在保险自媒体中并不多见,形成了影响力。

孰是孰非虽有各自表达,但最终唯一标准毕竟只是司法判决。一纸判决落下,“商业诋毁”既成事实,结果昭然。回顾案件始末,多处值得探讨,望后继怼平安者,能掌握正确姿势,少些无谓牺牲。

从判据书看,被告及其“保险专业律师”的证据与诉求,与原告完全不在一个等级,输的不冤。

·首先,被告自认黑平安有理,但法院认为:只要双方构成竞争主体,彼此就不能互黑,否则就是“不正当竞争”。只此一条,不仅原告——包括所有在网上被黑的国寿、友邦、太平洋等(程度较轻),都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

·其次,被告攻击文章言辞过激,“使用贬义词汇”被认定是“具有主观恶意”。所撰文理据,在保险专业角度衡量,只能说“用心努力钻研”,但真的站不住脚,专业素养堪忧。

·第三,被告执业的经纪公司问题。该公司旗下大量经纪人通过媒体展业,且与被告手法高度一致。但从被告的自媒体描述和判决中,均未见公司出面力撑,难免令人猜想“切割”。

·第四,被告律师所列16条辩由,多在扯鸡毛蒜皮、顾左右而言他,对核心争议焦点,拿不出支撑理据,专业堪称“败诉教科书”(不忍公示浊眼,欲知详情,请自行解决)

总结起来就是:想当然、不懂法。姿势不对,胡乱去怼,焉有不输之理?

不仅仅一个工作室

上世纪末,曾有保险代理人互相诋毁。时至今日,千万保险代理人已经渐成默契:各凭本事吃饭,有问题良性建议建言,诋毁同业被全行业所鄙视。

20年后,以“先进、高端、理性客观中立”自居的“经纪人”,又跑到网上来重蹈当年覆辙,通过键盘而不是敲门,来叩开新市场的大门。

近几年,通过自媒体公号宣传、销售保险发展迅速,已成为增速最快的移动互联网业态。据说,单是依托于慧择、小雨伞、开心保、梧桐树等经纪公司旗下,通过XX云服等保险产品供应链系统生存的各类保险自媒体数以万计,覆盖了微信、微博、抖音、知乎等各类流量门户。

怎样才能迅速吸引眼球、聚集人气?

面向尚未接受保险的人群,像代理人那样一步步普及保险知识、传播正向理念、进行消费者教育,是“互联网保险”的短板,无疑“太慢”。于是,选择已接受保险,甚至已买保险的群体,采用“你有病,我有药”的模式成为捷径,“找一个头部品牌和产品来怼”的言行更能勾兑起人性恶的一面,网上吸睛更有效。遍历各自媒体和知乎,可以发现类似的攻击性观点和言论:

一、代理人代表公司利益、只卖一家、产品导向,经纪人代表客户利益、卖多家、需求导向;

二、保险买的是条款费率,不是品牌,所以要买高性价比的产品;

三、大公司的营销员和营销成本高,小公司的成本不高,所以能做到低价;

四、大公司广告打得凶,不要为广告费买单;

五、激进的保险公司不会真正破产,即便保单被接管也不受影响……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总归起来,整套“话术”均指向想买保险的目标,尤其是价格敏感的群体。重点解决的仅仅是:“你该怎么买?你为什么要在我这里买?”等问题,战术目的清晰明确。比如用9.9元的付费咨询,来迅速筛选掉非目标人群,不想付费就是不想买保险,不花时间帮你理解保险的功能与意义。这一做法非常高效。

这种模式下的从业者,要么以前就是保险代理人,要么从其他行业跨界而来,真正训练有素、对保险行业有深层次理解者极为有限。所在保险中介公司普遍倡导自学,没有能力提供高水准专业培训。加上有目的的、短视的经营导向和文化环境,这一群体逐步形成了“偏激、自恋”的鲜明风格和特点。与网上相对谨言慎行的代理人不同,中介经代们激进得多,于是就有了前述那些貌似有理、实则暗坑的言论。

比如,上述观点一有三处暗坑:

· 一是把“代表公司利益”与“代表客户利益”人为对立起来。大多数情况下,一个成功的企业,会将两者利益统一起来,只是视角不同而已。

· 二是把“产品导向”和“需求导向”人为对立起来。需知,好产品就是满足客户需求的,无法满足客户需求的产品就不是好产品,两者本就是一体两面,人为对立,就是在玩文字游戏。

·三是在暗示保险公司产品有好有坏,而中介公司则会集中不同公司的好产品——那么,坏产品是谁在卖呢?代理人吗?

而观点二,则偷梁换柱、以偏概全,还强加给不同需求的消费者。众所周知,任何产品的消费影响因素中,既包括性价比,也包括品牌、服务,品牌是消费者对包括性价比、产品、服务、获得感、满意度、安全感等在内的综合体验。追求品牌,是企业和消费者的共同核心诉求,至少在消费者看来,品牌意味着更高品质、更美好的生活、更安全的心理诉求。

不同的消费者,对两者偏好、权重不同。并不存在只有一种消费观念的消费者。把单一的消费观强加给消费者,这一行为本身,就是缺乏对消费者的了解和尊重。不难理解或推演出这一观念背后的动机:中介公司多只能销售那些品牌力差的保险产品,不得不采用了攻击优势或强势品牌的销售策略。

观点三则更站不住脚。如果真正了解保险产品定价原理,就该知道:公司规模越大,营销员和营销成本相对反而越低。持有观点三的经纪人,要么是被错误洗脑、专业糟糕,要么就是动机不纯。该观点可推断出其动机,仍是在为自己代理小公司产品、品牌力不够的劣势洗地。

互联网上的中介们,话术套路高度一致:“经纪人更有优势——平安等品牌公司产品有坑——该来买我推荐的‘高性价比’产品”,令人怀疑要么是大规模有组织故意行为,要么是管理层无力管束经纪人行为,无论是何种缘由,公司的舆论风险都会激增。

说到保险产品的性价比问题,经纪人自豪于“专注研究条款”,故自认为比代理人专业程度更高。殊不知,得出性价比高低,绝不是仅看保费、保额、重疾病种数、投核保规则、是否分组等,或者单看条款和费率表能得出来结论的,而是需要掌握精算知识、了解各类承保条件发生率数据、拥有数据建模技术、IT团队、健全的产品库五项能力,才能真正得到相对精确的结论,才能知道性价比比对的正确姿势。

而这几项能力,是无论自视甚高的经纪人,还是所在的经代公司,都不具备的核心武器。以半吊子的能力,拿着烧火棍当核武器,弄了个表格对比就叫理客中,以贬损措辞诋毁他人……有个金庸迷曾说了一句:就像欧阳锋,倒背九阴真经后,在华山之巅、自认天下无敌。

同时,另一个看上去令人不解的现象是:持有此类攻击性言论的,其实不过寥寥数万人而已。与几近千万的代理人相比,少数人的言论,几乎占据了整个互联网。为什么保险公司的代理人人数众多,却少有反驳呢?难道他们真的有理、代理人难以反驳吗?

事实真相是:代理人被保险公司给严格管起来了!比如老六家保险公司,无论是在其《营销员品质管理办法》中,还是接连不断下发的各类文件、通知、要求中,都三令五申要求其代理人“不得乱讲”——虽说未必管得住朋友圈一类的“私域流量池”,但是在公众媒体上,代理人的言行还是相当谨慎的。而险企的管理严苛、代理人的谨言慎行,却被误判为“保险公司和代理人能力不足、模式落后、理亏”。

以各种“工作室”存在的自媒体,“展业”模式几乎如出一辙:看上去是利用互联网攻击平安,实则是为自己的利益做铺垫,这一起始动机——或者叫“初心”就有问题。

综上所述,用急功近利的初心,自以为专业的观点,对形势的误判,加上缺乏强力的公司支持、靠谱的律师知识和律师团队,怼平安的经纪人们,起跑线上就输了,只是误以为吃瓜群众的鼓掌等于给自己庆功。

影响好还是不好,视乎怎么看

保险消费观多种多样,受某种不良消费观影响,懵懂小白有可能知情权受损。如该案自媒体多次提及的一款“XX联合乐享一生医疗保险”,出品方成立仅3年,2019年营收仅为18.1亿元,在近90家人身险公司中排名靠后。同时,多项负面指标却排行靠前,如亿元保费投诉率以6.19件高居第4,万件保单投诉件数和客户数,分别以0.96、0.44,均高居24位,而利润则亏损7128.22万元,截至2020年一季度仍亏损1145.07万元,ROE、竞争力排行倒数……这些数据表现,意味着产品“性价比”越高,利润越低、未来用户体验风险越大。

在消费者面前,如果如实陈述这些对消费决策有重要影响的数据,“高性价比”产品及中介们会非常尴尬。因此被告们在其撰文中选择了“选择性表达”,不仅从来不说于己不利的信息,还选择了改变消费观念的“洗脑”做法,有意忽视上述数据表现优异的“大公司大品牌”,强调“条款、费率”。这种做法隐蔽性和欺骗性更强,颇能吸引一些关注性价比但却不明全部真相的消费者,但万一被揭穿,就是翻车现场,终究会活成自诩“理客中”时曾鄙视的样子。

如果一家保险公司或者经代公司的从业者中,存在大量认同价格战,不以诋毁同业为耻反以为荣的群体认知,要么是管理层短视,要么是管理层孱弱无力,无论是何原因,都可预见口碑爆掉、公司垮掉只是时间的问题。届时不过行家们的剔牙谈资、一缕青烟。

经代中介公司的招募、管理普遍较松散。这意味着一旦类似被告的情况再度发生,其所在公司将无力援手,甚至大概率仍会立刻切割、甩锅。毕竟,公司私下可能纵容、唆使,但肯定不会公开承认支持诋毁,更不愿意承认管理不力。这一风险,基层经纪人看不到、认识不透,也没办法,需要想办法自己保护自己。

如果被告把上万的阅读、满屏的点赞和“支持、在看”这些幻象,当成了真正的强援,只能说Too Young Too Naïve,太不懂互联网的虚虚实实。被告何尝不是个不懂丛林法则的牺牲者呢?除了换来廉价的同情之外,几天之后就会毫无声息地湮灭在巨大的互联网中。

反而,从行业的角度来看,这样的舆论战和诉讼反而利弊各半。坏处是各种争议会让消费者陷入迷茫,甚至带来更多的负面观感;且只要打官司,就没有真正的赢家,即便是胜诉一方也会受伤;好处是互联网上的负面声音,一方面是更全面的消费者教育,另一方面争议是流感,而诉讼则是行业、企业、从业者强身健体的疫苗,扛得过来的行业主体,将会成为未来的王者。

虽说大家在一口锅里吃饭,平日里拌拌嘴也多一些乐趣、吵吵更健康,但终究都是左邻右舍,为了整个行业,也为了每个微小的个体,有话好好说还是必要的——可千万不能像被告的辩由那样:我骂你不是故意的,是职业操守,你大公司就活该挨骂,而且我骂你是对你好,你该给我钱!……详见裁决书辩方辩由13-16条,太奇葩了——令人不解的是,被告整天写文章告诉别人买保险如何避坑,但怎么轮到自己诉讼,这些坑这么明显,怎么自己就掉进去了呢?

(该16条辩由太奇葩……如哪天闲的发慌,就写一篇“败诉教科书”)

到底该怎么怼?

手里没两把刷子,就去怼平安或其他头部险企,这种行为不是不行,只是风险太高。到底该怎么办,还是回归到如何建立信任感上来——毕竟,终极目的不是怼平安,而是要取信于客户。

网传据说是著名的麦肯锡信任公式:信任=人品◊专业◊关系/自我取向,无论是代理人还是经纪人,都要在这四个方面做到位,才能取信于客户,其中前三项要做大,第四项要做小。前述案例中,表面上被告败诉是专业堪忧,深究则是自我取向过大,比如初心为自我利益、自认为代表正义、被其他捧杀者蒙蔽双眼,以致于言辞过火、动作走形而不自知。

既然怼平安不是终极目的,那么,怼,还是不怼,该怎么怼?就真的值得好好琢磨一下了。

其实细想,怼平安门槛极高,需要有很多前提条件,才能真正行之有效。比如前文提及的“五项核心能力”,比如自己的专业水准,比如公司强援和靠谱的法律顾问,开怼之前,最好给自己的职业生涯买一份保险——如果有的话……得所有条件同时具备、缺一不可。

是不是觉得有什么不对啊?有这个感觉,说明咂摸出滋味儿了!要是这些条件都具备了,还要去怼平安、卖保险吗?你自己,就是一个保险中介公司!

我想,你我都已知答案:怼平安的正确姿势,要么是具备上述条件后再火力全开,要么就干脆“不怼”。无论是微信朋友圈,还是公众号、自媒体,无论目的是怼,还是想通过怼来吸引眼球、卖保险,只要选择怼,结果都不会太好。一来,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二来,于人无益、于己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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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唯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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