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廣州城璞長租公寓“爆雷”:此前房租驟降,有租客剛搬進去

9月16日晚,盧浩剛搬進長租公寓不久,突然收到了公寓業務員發來的信息,稱“公司資金鍊斷裂已申請破產,請第一時間到公司登記維權”。在向長租公寓繳納了3萬多元的年租金後,居住僅3天的盧浩面臨被房東“驅逐”的風險。

“爆雷”的長租公寓名爲城璞公寓,屬於廣州城璞科技有限公司。16日晚爆出資金鍊斷裂後,數百名租戶和房東前往城璞公寓總部討要說法,但未得到解決。目前,房東面臨收不到租金的問題,而租戶在繳納年租金後,承擔着隨時被房東上門收房、停水停電的風險。

澎湃新聞採訪發現,“爆雷”此前已有端倪。一名業務員稱,公司早在今年8月就出現法定代表人變更、房價驟降等情況。16日城璞公寓“爆雷”後,廣州城璞科技有限公司名下的西安城璞遇家公寓也出現了同樣的情況。

9月20日,廣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一名民警就此事回應澎湃新聞稱,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正在蒐集房東和租戶的合同、付款憑證、身份證複印件等材料,統計涉案金額,同時對涉事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管人員等進行調查。

長租公寓“爆雷”,業主租戶均被“坑”

方傑的母親在廣州天河區有一套閒置住房,今年四月底,在通過一地產公司放租時,瞭解到一種“長租模式”,“就是把房子委託給一個長租公司,由他們以公寓的名義統一租出去,按月再給我們錢,雖然價格會稍微低一點,但能省很多心”。

在一房地產中介的介紹下,今年4月底,方傑的母親以每月6000元的價格與廣州城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城璞公司”)簽訂了有效期5年的《資產委託管理服務合同》,“他們說會把房子以‘城璞公寓’的名義出租,租客一次性繳納一年的房租,城璞再每月給我們打房租,他們會扣除一個月的租金作爲中介費,就是說我們能拿到11個月租金。”方傑說,依據雙方約定,對於城璞公司與租客簽訂的合同,以及租金,房東無權過問。

簽訂合同後,方傑於次月27日就收到了城璞公司打來的租金以及一個月的押金,後續六月、七月、八月,租金均按時到賬,讓他很放心。

然而在9月16日晚,方傑突然收到其他業主發來的微信,稱廣州城璞科技有限公司已經“跑路”,而且還帶走了租客們已經預繳的租金。

當晚同一時間,剛剛搬進城璞公寓的盧浩,也收到了同樣的消息,“我是晚上11點半收到的,城璞的業務員發給我的,讓我趕緊到公司去登記維權”。

盧浩出示的短信消息內容爲:“親愛的租客:很抱歉的通知您,昨晚12點城璞公寓廣州總公司資金鍊斷裂已申請破產,導致所有業務已暫停,本人也租了城璞的房子,作爲受害者也在第一時間通知您,請在第一時間到公司報案登記維權,維護自己利益,本人也將在第一時間到現場協助處理,在此說聲抱歉。”

當晚至次日凌晨,其他租客也陸續接到這條短息。

“對我來說就像晴天霹靂,我剛交了一年的錢,搬進來還沒3天。”盧浩是廣州一所985高校醫學院在讀博士生,目前正在一所醫院實習,因學校距離實習醫院的距離較遠,在和同學溝通後,他和另一名同學決定在實習醫院附近合租一套公寓。

9月初,通過租房平臺,盧浩看到了城璞公寓有一套兩居室住房比較符合要求,隨即進行了聯繫,“業務員當時說這個地區租房價大概每月3500元,如果按月付,一個月就是4000元,按半年付是3500元一個月,如果按年付,就是2500元一個月,是最實惠的。”

考慮到實習期比較久、資金有限,盧浩對年付租金有些心動,“我想中介公司也怕房子空着,所以付的錢越多,給的優惠越多,這個也是正常操作,就根本沒有懷疑。”

9月13日,在看過業務員出示的委託書、房產證後,盧浩與城璞公司簽訂租房協議,並一次性繳納了3萬元的租金及2500元的押金。“我手頭的存款也不夠,我和室友每人出了15000多,才租下的房子。”

讓他沒想到的是,自己給“新房”購買的傢俱、鍋碗瓢盆還沒送到,就收到了城璞公司“破產”的通知,“我立刻打電話給業務員,他說他也被騙了,讓我明天趕緊去城璞公寓的總部要錢,如果不去就拿不回錢了。”

早有端倪?一業務員稱公司換股東後曾大幅降價

在接到業務員的信息後,盧浩一夜未眠,“我家庭條件一般,自己的積蓄也不多,室友委託我來看房,而且轉賬一半給我交房租了,現在人家還沒搬進來就出現了租賃的問題,我的精神壓力就很大。”

盧浩算了一筆賬,他在博士期間每月有獎助學金2250元,加上當前實習醫院每月提供的1800元補貼,這是他目前所有的收入,“我已經把我的存款全部搭進去了,如果再租一個房子,連生活費都沒有了。”

17日一早,盧浩趕到了城璞公司位於廣州天河區富力盈隆廣場21樓的總部。他稱,當時寫字樓下面已經聚集了數百人,大多是接到業務員或房東通知前來維權的租戶,“我本來以爲只有我一個人被騙了,沒想到有那麼多人,還有的人一次性付了八九萬的房租,都是住的時間不長,有個上午才交錢交房,晚上公司就倒閉了。”

盧浩說,現場警方、居委會人員都在維持秩序,盧浩沒有見到城璞公司的相關人員,在警方的協調下,登記了現場每一名租戶的租金損失。

隨後的兩天裏,租戶們接到了房東打來的催款電話。“房東沒有收到租金就來找租戶要,讓我們要不捲鋪蓋走人,要不就交錢繼續租。但對我們租戶而言,我們已經交了一年的錢,但只住了三四天,肯定不能接受啊。”盧浩說。

房東方傑也明白租戶的難處,“因爲我們是和城璞籤的委託合同,沒和租戶籤租賃合同,是沒有權趕走租客的,只能去追討公司。但現在公司跑路了,我們就很慘,每個月要承擔房貸,租金也收不到,相當於房子白白被人佔用了,損失也很大。”

方傑告訴澎湃新聞,有房東嘗試和租客協商,希望房東和租客各自承擔一半損失,“就是再交一半租金就可以繼續住,但90%租客都不同意。”方傑得知,在事發後不久,就有房東和租客因協商不成大打出手。

城璞公寓業務員小王告訴澎湃新聞,公司老闆已經無法聯絡,也沒有組織租戶和房東進行協商,有些業務員爲了解決問題在中間“傳話”,“他們告訴租客,繼續住,房東不敢趕你們走的,然後又去告訴業主,你的房子你有權趕走他們,所以就發生了打架的情況。”

而城璞公司在爆雷之前,小王已經感覺到一些苗頭。

他告訴澎湃新聞,七月份時公司突然更換了股東和法定代表人,當時公司管理層以“公司融資”的理由進行了解釋。後來他發現公司開始大幅降低房租價格,結合8月底杭州巢客倒閉事件,他覺得情況不太好,“我記得有一個8000元收的房子,最後3500元租給了租客,很多原本已經是租金5折的房子,還進行4.5折促銷,當時我還有兩個租客也想訂,我就說你們先別訂,公司有些問題。”

小王稱,7月入職後,只拿到了1000多元的工資,8月份工資拖欠未發,在發現問題後,其通知了自己的部分租戶,讓他們儘快申請解約,但沒想到9月中旬公司就突然宣佈倒閉,“現在不僅坑了租戶和房東,也坑了我們這些努力的一線業務員。”

9月1日,不少房東與租戶前往廣州市公安局天河區分局冼村派出所報案,一位租戶的報警回執顯示派出所已受理。

9月20日,澎湃新聞就此事聯繫冼村派出所,一名民警表示,派出所已經接到了房東和租戶的報警,因金額較大,已轉交給廣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進行調查。

同日,廣州市公安局經濟犯罪偵查支隊一名民警回應稱,目前正在蒐集房東和租戶的合同、付款憑證、身份證複印件等材料,統計涉案金額,同時對公司法定代表人、高管等人員進行調查。在調查結果出來之前,不方便透露詳細信息。

多家長租公寓“爆雷”,律師建議:房東應儘量避免委託第三方

澎湃新聞通過天眼查查詢發現,廣州城璞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於2019年12月20日,目前法定代表人爲曾羅。在2020年1月至8月期間,不僅該公司更換了法定代表人、股東,該公司投資的多家公司如西安城璞遇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多次發生法定代表人變更、主要人員變更。目前該公司處於中等風險狀態。

天眼查信息顯示,曾羅擔任9家公司的法人代表,均爲房租租賃類公司,如深圳城璞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城璞遇家公寓管理有限公司等。其中三家成立於2019年12月底,六家公司成立於2020年6月至9月之間。

華商報此前報道,9月17日,西安城璞遇家公寓的租戶也收到了“昨晚12時,廣州總公司資金鍊斷裂已申請破產,導致所有業務已暫停,請在第一時間報案登記維權”的信息。18日上午,西安城璞公司辦公室內的電腦等物品都已經被搬走,僅留2名工作人員。當地警方已經介入對此事的調查。

據新京報報道,自2014年長租公寓蓬勃發展以來,截至目前全國已有170餘家長租公寓相關企業已經註銷或吊銷。近日來,8月27日杭州長租公寓友客“爆雷”;8月29日,杭州長租公寓巢客“爆雷”,衆多知名長租公寓紛紛“爆雷”,讓這一新興的房屋租賃方式愈發受到人們的關注。

在這種情況下,房東和租戶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9月20日,上海錦天城律師事務所律師竇賢尚分析稱,業主委託中介公司對外出租房屋,並簽訂委託協議,如符合《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五條“委託代理授權採用書面形式的,授權委託書應當載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代理事項、權限和期間,並由被代理人簽名或者蓋章”規定的條件,則雙方應屬於委託代理行爲。中介公司在取得業主授權後,在代理權限內以業主名義與租戶簽訂房屋租賃合同,根據《民法總則》第一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爲,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的規定,房屋租賃合同的權利義務應歸屬於房東,對房東具有法律約束力,房東應該遵守該房屋租賃合同約定,保障租戶正常居住房屋。

竇賢尚認爲,租客的權益受到租賃合同的保護,而業主的權益則受到委託協議的保護,在中介公司跑路後,房東可以依據其與中介公司簽訂的委託協議中的相關約定,行使合同解除權,並追究中介公司違約責任。

他告訴澎湃新聞,近兩年已經出現了多起長租公寓紛爭的案件,爲規避此類問題的再發生,他建議業主們在選擇委託公司時,應選擇委託資信良好、實力較強的房屋中介公司代理出租房屋。或者只委託中介公司居間介紹,不進行代理出租,房屋租賃合同由業主與租戶之間直接簽訂,業主應儘量避免委託第三方收取租金。

同時,他建議租戶們在租房時也應該儘可能選擇可以直接與業主簽訂房租租賃合同的房源,並將租金直接支付給業主,以免後續出現糾紛時雙方推諉責任。

(文中方傑、盧浩、小王均爲化名)

責任編輯:武曉東 SN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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